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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湖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发文文号: 鄂地税发[2008]148号
发文部门: 湖北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8-7-4
实施时间: 2008-7-4
法规类型: 专题综合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北
阅读人次: 2362
评论人次: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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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今年以来,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全省地税系统扎实有效地开展了“情系民生、勤政廉政”主题教育活动、提高执行力大讨论活动及文明执法教育活动。在开展上述活动的过程中,省局围绕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规范执法、优化服务,发挥职能、促进发展,广泛深入地征求了系统内外的意见和建议。根据各方面反馈的合理化建议,省局本着思想要解放、行为要规范的原则,制定了《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组织全体地税干部职工深入学习《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和《湖北省地税系统十条禁令》(见鄂地税发[2008]147号),认真领会精神,严格对照执行。
  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
  为进一步解放思想,服务大局,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特提出如下意见,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区域竞争,很大程度上就是投资环境之争。经济决定税收,税收反作用于经济,税收环境体现投资环境。面对日趋激烈的国际国内竞争环境,地税工作必须深刻把握我省发展面临的新课题新矛盾,努力适应区域经济竞争对税收工作提出的新挑战新需求,把税收职能的充分发挥融入到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之中。全省地税部门要立足于发展,着眼于服务,摒弃一切不利于发展的思想观念,破除一切不利于发展的制度障碍,树立事在人为、关键在我的能动观,强化“税收环境就是投资环境、发展环境”和“人人都是投资环境,个个都是湖北形象”的大局意识,用硬措施改善软环境,积极探索和实践税收服务发展的新路子。要以税收工作思想的大解放促进税收管理观念的大更新、税收管理方式的大变革、税收工作效能的大提升。
  一、牢固树立“税收优惠政策落实不到位就是收过头税”的理念,积极营造优良的税收政策环境
  政策就是生产力,税收政策是推动地方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各级地税部门要把有利于湖北经济社会发展、有利于企业成长壮大作为衡量税收政策执行效果的重要标准,只要是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没有明令禁止的,就要大胆尝试、大胆实践。要充分研究和利用国家税收优惠政策的操作空间和拓展余地,依法放大政策效应,将国家税法规定的减、免、缓、抵免、税前扣除、税前弥补亏损、提高起征点等政策用足、用活、用到位。政策明文规定的,要不折不扣地执行;政策留有余地的,要挖掘政策潜力;政策规定有幅度,属于各级地税机关权限的,要从宽执行;属于各级政府权限的,要及时提出建议报政府批准后执行。要“跳出税收看税收”,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积极向各级党委政府提出本地区发展经济、拓宽税源、增加收入、优化结构的税收合理化建议,积极参与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措施的研究、制定和实施。
  当前,要着力抓住境外和沿海产业加速转移的契机,营造宽松的税收环境,承接产业转移,促进招商引资;要认真研究促进中部崛起的税收优惠政策,为湖北实现率先崛起提供税收保障;要按照建设“两型社会”的要求,大力扶持资源能源节约和绿色环保企业加快发展;要全面落实支持县域经济、扶持民营经济发展、壮大中小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充分运用税收杠杆,推动产业优化升级、科技自主创新,促进第三产业发展,增强经济发展后劲;要积极服务农业产业化建设,扶持一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做大做强;要在发展文化科学、医疗卫生、教育培训、公益事业等方面凸显税收的人文关怀,保障和改善民生;要围绕我省经济发展规划和布局,把科技创新企业、现代服务企业、中小企业、创业风险投资企业、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新办企业和改组改制企业作为税收扶持的重点对象,积极运用税收政策引导产业结构调整,激活经济快速发展。
  二、牢固树立“纳税人为本、企业为重”的理念,积极营造优良的办税服务环境
  优化纳税服务是税务机关的法定职责。要按照建设服务型地税机关的要求,真正将税收管理模式由“监督管理型”调整为“管理服务型”,把纳税人的合理要求作为第一考虑,把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作为第一选择,把纳税人的满意程度作为第一标准,往深处想,往实处做,往细处抓。只要是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所需要的,都要千方百计地予以满足;只要是涉及纳税人合法权益的,都要千方百计地加以维护。通过地税部门职能性、权益性、程序性的周到服务,合力激活每一个经济细胞,促使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和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促使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
  当前,要厉行简政放权,凡是不需要审批、审核、备案的事项,坚决取消;凡是能够资源共享、合并审批的事项,坚决合并;凡是能够下放到下一级机关的审批项目和权限,坚决下放。要切实简化程序,提高办税效率,大力推行网络申报、电话申报、银行划缴、刷卡缴税、同城通缴等多元化办税方式,进一步整合办税服务厅功能设置,使更多的办税事项实现一窗式受理、一次性办结,尽量做到手续从简、审批从快、期限从宽、优惠从高。要开通税收服务绿色通道,对重大项目、重点企业、特殊事项,实行急事急办、特事特办、限时经办。要加快税收信息标准化建设,更多地运用第三方信息比对掌控税源,减少纳税人不必要的资料报送,减轻纳税人的非法定负担。对新开办的国家鼓励发展的企业和个人创业免费办理税务登记,对所有纳税人免费提供政策资料和办税文书,最大限度降低纳税人的办税成本。要为企业创造尽可能大的发展空间,只要政策规定由地税部门确定的事项,就应当作出最有利于企业发展的选择。要规范税收检查,对纳税人实行“一家查账,多家认账”,避免多头、重复、随意检查;对创业初期的企业,不实施税务检查;对轻微税收违章行为,只要能以教育方式纠正的,就不必实施行政处罚。
  三、牢固树立“公正执法就是对纳税人最根本的尊重”的理念,积极营造优良的税收法治环境
  依法治税是税收工作的灵魂,是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基石。严格执行税收法律、法规,是税收工作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前提。要坚持合理行政的原则,对不同的市场主体一视同仁,平等对待,不搞身份歧视和地域歧视,保证各类市场主体都享受到公平公正的税收待遇。要结合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新要求,不断加强和改进税法宣传工作,保证纳税人的知情权、监督权;广泛宣传依法诚信纳税的典型,公开曝光涉税违法犯罪案件,营造依法征税、诚信纳税的良好氛围。要坚持宽严适度的政策标准,依法打击严重扰乱税收经济秩序的涉税违法犯罪行为,增大违法行为成本,降低纳税人的守法成本,最大限度地减少管理性不公平,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体现对绝大多数纳税人合法权益的保护。要大力推进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工作,促进税收诚信机制建设,为全民创业创造良好的税收环境。
  四、牢固树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失职要追究”的理念,积极营造优良的税收政务环境
  全省各级地税部门要以全面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为着力点,加强教育引导、制度约束和监督查处,保障和促进地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职能的充分发挥。要深入开展提高执行力大讨论和文明执法教育活动,教育和引导地税干部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要深入推进税收执法责任制,把税收管理的所有岗位、所有事项、所有环节纳入规范化、制度化的监督之中,制约和规范税收行政行为。要加强行政效能和行政能力建设,建立科学规范、公正透明、绩效优化、管理严格的工作考核评价体系和干部考核评价体系,提高地税干部服务社会经济发展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要加强监督检查,在坚持抓好常规检查和督办的同时,对地税部门直接关系经济发展和社会民生的重要岗位、重点环节、重大事项实施重点监督,防止和减少阻碍经济社会发展的问题发生。要严格执行“十条禁令”,强化责任追究,促进勤政廉政,严肃查处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影响地方经济发展的行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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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促进经济社会加快发展若干 鄂政发[2020]6号 2020/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