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企业所得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村信用社体制改革中有关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深国税发[2004]104号
发文部门: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4-5-20
实施时间: 2004-5-20
失效时间: 2011-8-31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金融证券、保险业
所属区域: 深圳
阅读人次: 2970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海洋石油管理分局、龙岗区局、宝安区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村信用社体制改革中有关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46号)转发给你们,市局补充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我市农村信用社各国税主管区、分局应积极支持配合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对我市农村信用社清产核资中的各项涉税问题,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核批,执行中存在争议的事项应及时向市局反馈。
  二、我市农村信用社组成统一法人后,应按照我市现行的有关企业所得税汇总(合并)纳税的规定,层报市局审批后统一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四年五月二十日

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全文废止或失效、部分条款废止或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发文文号: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6号
发文部门:深圳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1-8-31
实施时间:2011-8-31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县以上农村信用社 京国税函[2001] 2001/2/19
贵州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农村信用社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 黔地税发[2005] 2005/6/8
贵州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农村信用社抵债房产免征房产税问题 黔地税函[2005] 2005/2/22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 闽国税发[2002] 2002/7/1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村信用社省级联 浙国税函[2010] 2009/1/1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农村信用社新一代综合业务系统费用 浙国税所[2006] 2006/1/15
关于农村信用社体制改革中有关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2004]46 2004/1/1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村信用社县联 津国税所[2000] 2000/11/8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降低农村 京国税发[2001] 2001/11/1
吉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村信用社省级联 吉国税函[2010] 201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