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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对纳税人欠税予以告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闽国税函[2004]24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4-1-14
实施时间: 2004-1-14
法规类型: 税收稽查与处罚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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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设区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对纳税人欠税予以告知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1397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并请你们于2004年1月25日前将贯彻落实情况、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办法以FTP上传至省局征管处\上传区\林少校\目录下。
  二○○四年一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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