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价格管理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核定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
发文文号: 浙价费[2003]203号
发文部门: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03-6-5
实施时间: 2003-6-5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高级会计职称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浙江
阅读人次: 5620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你们《关于收取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报名考务费的请示》(浙会考办[2003]2号)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一、核定我省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费标准为每人80元,考试报名费、证书费不得另行收取。
  二、以上收费标准自2003年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报名起执行。执收单位收费前须按规定向同级物价部门申领《收费许可证》,收费时使用省财政厅统一监制的收费票据;收费收入上缴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并接受价格、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
  浙江省物价局
  浙江省财政厅
  2003年6月5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福建省物价局关于核定代办外国领事认证收费标准的复函 闽价服[2012]25 2012/7/10
云南省物价局云南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网络与信息系统安 云价收费[2011] 2011/1/17
辽宁省物价局辽宁省卫生厅关于继续执行复印复制病历资料 辽价函[2010]13 2010/8/1
广东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 粤价[2011]88号 2011/4/21
关于发布《2001年度注册会计师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考 财会[2001]1005 2001/2/23
黑龙江省物价局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机动车安全技术检 黑价联[2012]24 2012/3/21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中国船级社检验 京发改[2004]19 2004/9/7
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降低青海省部分建设项目收费 青发改收费[201 2011/5/31
广东省资产评估协会关于资产评估收费标准相关问题的告示 2012/7/31
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我省部分诉讼费用收费标准 闽价费[2008]14 2008/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