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用户登录
用户名
密 码
自动登录 
新用户注册  找回密码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企业所得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湖北省电信公司所属无收入单位2002年度业务招待费税前扣除标准的通知
发文文号: 鄂国税函[2002]204号
发文部门: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2-7-26
实施时间: 2002-7-26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北
阅读人次: 2207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市州、林区、省直管市国家税务局:
  近接湖北省电信公司《关于2002年度业务招待费的请示》(鄂电信[2002]474号),要求明确其所属无收入单位业务招待费税前列支标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国税发[2000]84号)和《关于电信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47号)规定,经研究,同意对湖北省电信公司机关及所属无收入二级单位(详见附件),2002年度业务招待费在500万元以内部分,准予税前扣除。其超过规定标准列支的业务招待费应进行纳税调整。
  附件:湖北省电信公司2002年度无收入单位业务招待费扣除标准
相关附件:
附件:湖北省电信公司2002年度无收入单位业务招待费扣除标准.doc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村信用社专项奖 渝国税函[2002] 2002/3/14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农村信用社专项奖金税前扣除标准的 鄂国税函[2001] 2001/11/19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2011年度个人所得税一次性补偿 青岛市地方税务 2011/1/1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服装生产企业 京国税发[2006] 2006/8/31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中国工商银行天津市分行1999年度业 津国税所[2000] 2000/2/23
温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个人住房公积金税前扣除标准的通知 2013/5/1
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地[市]和省级农村 渝国税函[2002] 2002/8/26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河北省电力公司2003年度技术开发费 冀国税函[2003] 2003/12/30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核定广东省邮政局2004年度业务招待 粤国税函[2005] 2005/3/31
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核定天元证券经纪有限公司2004年 黑国税函[2005] 2005/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