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用户登录
用户名
密 码
自动登录 
新用户注册  找回密码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综合税收政策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2004年重点税源监管企业报表指标体系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京国税函[2003]794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3-12-16
实施时间: 2004-1-1
法规类型: 综合税收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阅读人次: 2179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各直属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2004年重点税源监管企业报表指标体系的通知》(国税函[2003]1235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2004年重点税源监管工作中的有关问题补充通知如下,请认真依照执行。
  一、要认真按照总局《通知》要求,从2004年1月起按照新的报表表式上报重点税源监管企业数据。
  二、2004年重点税源监管企业报表的基层任务参数已放于FTP/计会/重点税源监管目录下,请及时下载安装。
  文件名:2004年重点税源基层任务参数
  (一)安装步骤:
  1.建立报入报出路径。
  在“系统设置/其他设置/报入报出路径”下设置一报入报出路径,如C:\sdtemp。
  2.将2004年重点税源基层任务参数放于报入路径下。
  3.按装入新任务、选择报入路径的方式装入。
  (二)报表的打印:
  报表打印可在“系统设置/基层报表定义”下打开企业表或产品项目表,按打印空白表的方式打印。
  三、2004年重点税源基层任务参数分税务版和企业版,企业版供企业安装使用,税务版供税务系统安装使用。
  四、2004年重点税源监管数据应用分析测算参数将在明年1月放于网上供下载,应用分析测算参数不得给企业安装。
  五、关于新增重点税源监管企业数据的报送:
  (一)从2004年1月起,2003年度新增的重点税源监管企业数据与原监管企业数据合并报送。
  (二)2004年度新增的重点税源监管企业数据报送时,应在数据库文件名前加英文字母X。
  各单位要抓紧时间安排布置2004年的重点税源监管工作,务必按时间要求报送2004年监管企业的数据。工作中如遇有问题,请及时反馈市局。
  2003年12月16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2011年重点税源监控报表制度及 豫地税发[2011] 2011/1/25
浙江省金华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重点税源预测管理工作的 2012/6/21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江苏省地税系统重点税源企业 苏地税发[2008] 2008/1/1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关于2010年重点税源数据采集系统使用说 2010/2/8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启用重点税源监控企业网上申报平台 2017/8/15
辽宁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央国有企业所得 辽国税所[1999] 1999/3/22
贵州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2016-2019年省重点税源企业稽查 贵州省国家税务 2016/7/4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填报2023年全国重点税源报 2023/2/17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建立企业所得税重点税源资料报送制 豫国税函[2010] 2010/6/8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填报2017年全国重 2017/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