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征收管理 > 发票管理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变更普通发票部分防伪措施的通知
发文文号: 冀国税发[2001]192号
发文部门: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1-10-26
实施时间: 2001-10-26
失效时间: 2011-9-9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北
阅读人次: 3196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市国家税务局:
  为切实加强普通发票管理,打击、遏制制售假发票问题,省局决定从2002年起变更普通发票部分防伪措施(票样附后),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02年新版普通发票防伪标志“河北省国家税务局监制”采用北大方正系统0号隶书镂空字体、17号底纹的无色墨印制,荧光灯下呈红色反应。
  二、发票备注或说明栏中“河北省国家税务局监制”中的“河北”二字为仿宋体,其他字体不变。
  三、使用干式复写纸印制的发票其存根联背涂方块为无色,采用北大方正底纹5007号印制;当发票开具后,发票联大写金额栏数字在荧光灯下呈红色反应。发票最后一联采用32克票据纸印制。
  四、以上防伪措施适用于我省所有普通发票。总局统一规定的防伪措施不变。
  五、旧版普通发票于2002年底作废。

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发文文号: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4号
发文部门:河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1-9-9
实施时间:2011-9-9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陕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普通发票换版工作的通知 陕地税发[2010] 2010/6/17
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省国税普通发票工 闽价费[2010]48 2011/1/1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普通发票网络服务系统升级的通知 2013/7/23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发票管理落实商业企 青国税函[2002] 2002/3/12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普通发票简并票种统一式样 广西壮族自治区 2012/5/31
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国税系统普通发票定价的复 苏价费函[2011] 2011/2/17
贵州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新版普通发票变更有关问题的通知 黔地税发[2005] 2005/2/3
湖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普通发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 湖南省国家税务 2012/4/1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建筑业、房地产业 山东省国家税务 2016/5/1
福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普通发票换版的公告 201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