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综合税收政策 > 出口退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审定2003年度B、D类出口企业的通知
发文文号: 鄂国税函[2003]196号
发文部门: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3-6-16
实施时间: 2003-6-16
法规类型: 出口退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北
阅读人次: 3050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市州、林区、省直管市国家税务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实行按企业分类管理的通知》(国税发[1998]95号)的规定和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湖北省出口企业分类管理年审办法(试行)〉的通知》(鄂国税发[2001]229号)的要求,省局对各地上报的B、D类出口企业进行了认真审核。为了做到既支持我省出口创汇规模大、遵纪守法的国有大中型出口企业的发展,又严厉防范和打击骗取出口退税行为,结合本地实际、清算检查以及日常检查的情况,经研究,审定武钢集团国际经济贸易总公司等11户出口企业为2003年度B类企业,湖北省五矿国际贸易股份有限公司等26户出口企业为2003年度D类企业(见附件)。对于全省正在组织检查的重点企业,一旦认定为有涉嫌骗税的嫌疑或骗取出口退税行为的,各地进出口税收管理部门必须马上按照D类企业进行管理,同时专文上报省局审批。D类企业的退税,必须严格按照总局文件规定一年分两次上报省局审批。
  附件:1、2003年B类出口企业名单
  2、2003年D类出口企业名单
相关附件:
附件1:2003年度B类出口企业名单(11户).doc    
附件2:2003年D类出口企业名单(26户).doc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大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明确出口企业加工贸易实行电子化手 大国税发[2008] 2008/9/10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企业未在规定 粤国税发[2005] 2005/5/13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对生产性出口企业实行“免、抵、退 浙国税进[2001] 2001/1/1
厦门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对出口企业及外贸出口供货企业开展 厦国税函[2012] 2012/5/2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企业延期提 苏国税函[2010] 2010/4/14
关于公布2013年柠檬酸[盐]出口企业补充名单的公告 商务部公告2013 2013/5/20
甘肃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核定全省生产型出口企业生产经营状 2005/12/26
济南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规范出口企业分类管理有关问题的通 济国税函[2009] 2009/2/23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欠税出口企业办理出口退税有关问题 浙国税进[2004] 2004/6/24
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出口企业退税登记证》管理 黑国税发[2001] 2001/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