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企业所得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省电力公司下属单位征收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鄂国税函[2003]325号
发文部门: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3-11-14
实施时间: 2003-11-14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北
阅读人次: 2903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市州、林区、省直管市国家税务局:
  近接湖北省电力公司《关于要求继续执行电力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报告》(鄂电司财[2003]37号),要求明确其下属单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有关问题。根据《电力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汇总纳税企业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缴、集中清算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1]13号)有关规定,经请示总局,现就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湖北省电力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名单见附件)暂按原有管理办法,继续在我省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湖北省电力公司2003年度暂不执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缴、集中清算”办法,仍按《电力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中有关规定执行。
  三、湖北省电力公司下属各单位更名后仍为成员企业,其所有税务事项均在当地办理,主管税务机关应根据规定严格进行税务管理。其成员企业应按时向所在地税务机关报送企业所得税申报表和有关财务会计报表,遵守各项关于汇总纳税企业的有关规定。其下属企业按附件名单进行监管和逐级合并。
  附件:湖北省电力公司成员企业名单
相关附件:
附件:湖北省电力公司成员企业名单.doc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宁波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 甬地税一[2009] 2009/12/16
宁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企业支付职工工伤医疗费在企业 宁地税函[2008] 2008/1/17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调整省电力公司所属供电企业增值税 苏国税函[2011] 2011/7/12
吉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天安保险股份有限 吉国税函[2006] 2006/3/21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调整山东电力集团公司增值税预征率 鲁国税函[2011] 2011/3/1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修订《湖北省电力公司系统增值税征 鄂国税发[2006] 2006/1/1
哈尔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工作有关问题 哈地税函[2007] 2007/7/4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做好取消、下放的企业所得税审批项 晋国税函[2003] 2003/11/7
厦门市国家税务局关于下发从事企业所得税涉税事项代理审 厦国税发[2004] 2004/3/11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中华联合财产保险公司山东分公司及 鲁国税函[2006] 2006/1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