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征收管理 > 纳税评估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鄂国税函[2005]194号
发文部门: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5-6-23
实施时间: 2005-6-23
法规类型: 纳税评估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北
阅读人次: 3289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市州、省直管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5]449号)转发给你们,根据总局要求,提出如下意见一并贯彻执行。
  一、对重点税源户和大型企业所得税的纳税评估,在基层税务机关初评的基础上,需要进一步分析和实地调查核实的,由市(州)国税局国际(涉外)税务管理部门负责。各市(州)局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
  二、省局已将京山县作为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工作的试点单位,省局将转发该县纳税评估的实施办法给各地参照实行。各地要将其在实际运用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省局反映。
  三、各地须在每年10月31日之前报送年度纳税评估工作的书面总结报告。报告内容要有纳税评估工作的基本情况,主要做法(含纳税评估与所得税汇算清缴、审计规程的运用相结合的内容),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意见,还可以对该项工作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上报总结报告时同时报送《涉外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工作统计表》。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工作的通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厦门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对外商投资企业实行联合年检的通知 2013/4/15
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取得搬迁补偿费收入税务处理 国税函[2003]11 2003/1/29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出口 京国税[1999]16 1999/11/2
南昌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全市地税系统纳税评估管理实 洪地税发[2007] 2007/8/24
江西省商务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办法 赣商务规字[202 2021/4/10
黑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转发《工商总局关于做好外商 黑工商发[2016] 2016/11/4
外商投资企业会计制度 财会字[1992]33 1999/1/1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广东省外 粤地税函[2001] 2002/8/8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江西省第三产业外商投资企业 赣国税发[2001] 2001/1/1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非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注销告知 0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