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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切实加强税收分析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鄂国税发[2005]122号
发文部门: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5-11-2
实施时间: 2005-11-2
法规类型: 税务内部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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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省直管市、林区国家税务局: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全省计统工作会议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切实加强税收分析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5]88号)精神,切实提高对税收分析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税收分析管理,提高税收分析质量,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建立税收分析长效机制
  税收分析是一项基础性工作,对组织收入决策及制订长远的税收规划都起着相当重要的作用,是领导决策的重要手段。为了进一步促进收入质量的提高,各级要建立税收分析的长效管理机制,建立和完善以下制度:
  一是月度收入分析制度。各级国家税务局机关每月要分析收入进度情况,每季要召开一次收入专题分析会,由局领导主持,有关部门参加,就税收收入情况、收入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如何做好下阶段税收工作进行研究部署。计统、税政和征收等部门在分析中要密切配合,积极协作,确保全面、准确地揭示税收增减变化的各种因素和规律。
  二是地区收入分析制度。各级国家税务局机关,要根据本地区税收形势和收入分析工作开展情况,适时召集下级国税机关研究问题,指导工作。会议由上级税务机关的局领导或计统部门主持,一般由下级机关负责收入分析工作的人员参加,必要时可扩大到税政、征管及税源管理部门。各级国家税务局机关还可以横向与其他相关地区建立税收分析联席会议制度,加强横向比较分析。
  三是部门税收汇报制度。主要是定期与地税、财政、国库等部门相互交换税收分析成果,互换情报等工作。此外,定期向政府、人大和政协等单位汇报收入,以取得有关部门对税收工作的支持。
  四是专题税收研究制度。根据税收管理工作中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进行认真研究,深入剖析,以一点而窥全豹,揭示税收和经济运行的客观规律,发挥“税眼看世界”和“税收智库”的功能,突出税收分析的科研性质,大力开展前瞻性税收分析。规定每年各地上报或发表的税收专题的篇数。
  五是税收通报和上传制度。各级国税机关要按月对上报送税收分析报告、对下进行收入完成情况的考核通报,进一步提高税收分析报告质量,全面准确地反映税收收入情况和存在的问题,提出加强组织收入工作的要求。要提高分析的时效性,当收入发生异常波动或出现重大问题时,要随时向上级机关报告。上级机关要根据本地区总体税收形势,及时通报影响收入的共性问题,指出需要深入分析的重点问题,指导各地更好地开展分析工作。
  六是税收分析工作责任制。各级国税机关要明确税收分析工作的有关领导和具体责任人,对影响税收分析工作的各个环节进行细化责任,量化要求,确保高质高效地完成税收分析工作,并严格考核,年终总评。
  二、打造税收分析数据平台
  税收分析依赖于各项基础数据,数据就是信息。各地在确保各项数据的准确及时和完整的基础上,要整合各项数据,对其进行综合利用和分析。
  一是提高各项税收统计报表质量。主要是提高税收快报、旬报、税收预测报表、税收五日报、会计统计报表的数据质量,这是基础性工作,也是权威性数据。因此要严格把关,逐级审核,确保数据及时、准确、完成上报。要严格执行税收会计制度,加强对税收资金的严密核算,坚决防止和杜绝人为调整、弄虚作假;要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不断扩大税收量,逐步将企业生产经营情况、税款申报和入库情况、发票使用和抵扣情况等纳入税收分析数据范畴。
  二是做好税收分析建档和应用工作。税收分析档案对各级国税机关记录税收收入变化的主要原因、反映政策执行和征管效能情况、保持税收分析工作的连续性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国税机关要切实做好税收分析档案的建立和报送工作,将影响收入变化的重大因素全面、完整、系统、真实地记入档案,不断提高档案质量。同时充分运用档案资料对税收收入情况进行连续、系统、深入的分析,为深化分析和加强征管服务。
  三是加强重点税源监控工作。对省局要求报送的重点税源企业资料,要按照规定的范围、内容和时间及时、准确地上报。要进一步加强重点税源数据在税收分析和纳税评估中的应用,做到从宏观上找问题、在微观上找原因。充分利用信息化建设成果,不断扩大重点税源监控范围,有条件的地区要尽快实现由重点税源监控向整体税源监控过渡。
  四是强化各项数据的综合利用。各项税收报表、重点税源报表和税收分析档案报表要全面加强综合利用,做到数据相互衔接,相互补充,特别是要注重计统部门数据与综合征管软件数据、与税收征管员系统的数据等的衔接工作,同时积极与统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衔接,尽可能全面掌握地区经济和行业经济信息,从微观、宏观、横向、纵向等多个方面对税收情况进行全方位、多角度进行描述、对比和分析。
  三、完善税收分析方法
  一是税收分析内容的拓宽。既要加强税收增长分析,更要加强税收与相关经济指标分析,尤其要重视对与流转税、所得税税基关系密切的GDP、工商业增加值、物价指数、企业销售收入、利润、固定资产投资、进出口贸易等经济指标的分析。既要分析税收任务完成进度,更要分析宏观税负、增长弹性系数等征管质量指标,尤其是各级国税局要特别重视工商业增加值与增值税关系的对比分析。既要加强对税收增幅的一般性分析,更要加强对影响增幅的原因等深层次微观分析,尤其要向影响宏观税负、弹性系数的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延伸,并从中及时发现征管的漏洞和薄弱环节,指导基层开展纳税评估和税务稽查,进一步提高征管的质量和效率。
  二是税收分析目的性转变。税收分析不仅要从税收和经济的角度看税收完成情况,从而考核收入完成质量,更应该放眼长远,从税收的角度看经济运行质量,从税收角度看政策实施效果,从而提出有针对性的措施,从而使税收分析具有前瞻性和洞察力,进一步发挥税收的服务职能。
  三是制定税收分析规程。加强税收分析工作需要制定统一、规范的税收分析规程,明确分析工作的任务、程序和方法。第一,要及时分析,在每月收入数据统计出来后,要立即了解和剖析影响收入的主要因素,将相关情况记入税收分析档案并及时上报;第二,要按照入库收入与应征收入比较,与相关经济指标比较等方法,对税收收入及税种、各地区收入情况进行分析,发现存在的问题,分析税收增减变化原因;第三,实事求是地反映和分析当期税收收入情况,揭示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和加强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第四,在内部分析的基础上起草文件,对上报告,对下通报,提出解决问题,做好工作的措施和要求。
  四是提高税收预测水平。税收预测是税收分析工作的延伸,要不断完善税收预测制度,积极开展月度预测和年度预测。月度预测要以企业申报数为基础,以促进基层征管机关加强对税源的管理和对税款入库情况的监控。年度预测主要以当年经济、税收形势为基础,结合历年收入规律和税收政策变动情况,征管情况来进行。要逐步研究建立各个税种预测模型,提高预测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四、强化税收分析的利用
  税收分析要从宏观着眼、微观入手,将影响税收增减变化及与经济增长不协调的原因,一步步具体到地区、行业和企业进行分析,通过逐层剖析全面准确地揭示问题;税收分析要与纳税评估紧密结合,对分析中发现的指标异常企业,税源管理部门要重点进行纳税评估;对偷、逃、骗税的,要按照《纳税评估管理办法》的要求,及时移交稽查部门处理。
  五、加强税收分析队伍建设
  要高度重视税收分析队伍建设,积极选拔数理统计、财税经济等专业人才充实到分析队伍中来。切实加强对现有分析人员的业务培训,总局将继续举办税收高级研修班和短期培训班,省局也将继续举办税收分析培训班。各地要结合实际,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培训和交流活动,培养一批有影响的税收分析专家,建设一支一流的税收分析队伍,更好地满足税收工作的需要。
  各级税务机关要充分认识到建立税收分析长效机制、加强税收分析工作的重要意义,按照上述要求,结合本地情况,认真研究,周密部署,尽快建立、完善和落实有关制度,全面加强各项基础工作,保证和促进税收分析工作的深入开展。省局将对各地分析制度建立情况、数据平台建立情况及其他相关情况进行检查。对各地在加强税收分析工作方面好的做法和经验,省局将及时总结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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