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价格管理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陕西省物价局陕西省财政厅关于税务登记证件工本费收费标准的复函
发文文号: 陕价行函[2006]148号
发文部门: 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06-9-12
实施时间: 2006-9-12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税务登记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陕西
阅读人次: 4967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省地方税务局、省国家税务局:
  你们《关于申请重新核定税务登记证件工本费标准的函》(陕地税发[2006]107号)收悉。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06]532号)规定,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函复如下:
  一、税务登记证件工本费收费标准
  (一)税务登记证全套20元。其中税务登记证正本3元,副本内芯3元,副本塑皮4元,正本外框10元。
  (二)临时税务登记证全套20元。其中临时税务登记证正本3元,副本内芯3元,副本塑皮4元,正本外框10元。
  (三)个人所得税扣缴税款登记证全套13元。其中个人所得税扣缴税款登记证3元,登记证外框10元。
  (四)增领税务登记证、临时税务登记证副本7元(含副本塑皮)。
  上述收费标准为纳税人向税务机关申领和换发税务登记证件时缴纳的最终标准,各级税务机关不得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二、各级税务机关在办理和换发税务登记证件时,分项收取费用。对新办税务登记的纳税人,按全套税务登记证件收取工本费。本次统一换发税务登记证件,不得强制纳税人更换正本外框并收费;今后在换发税务登记证件时,不得强制纳税人更换正本外框和副本塑皮并收费。
  三、对从事个体经营的下岗失业人员和高校毕业生办理税务登记时,按照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从事个体经营的下岗失业人员和高校毕业生实行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综[2006]7号)的要求,自2006年1月1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免交税务登记证件工本费。
  四、该项收费属行政性收费,实行“单位开票、银行收款、统一开户、收支统管”的管理办法,使用省财政厅统一印(监)制的收费专用票据,收费收入全额上缴同级财政国库,纳入预算管理。
  五、收费单位应到同级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手续,实行亮证收费,并在收费地点公示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自觉接受物价、财政部门和社会监督。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收取互联网上网服 豫财综[2001]38 2001/8/10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确定新增停车收费专用发票工 京发改[2011]30 2011/3/18
福建省物价局关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福建销售分 闽价服[2012]16 2012/4/18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同意收取山东省社会保障IC卡工本费的复 鲁财综[2006]1号 2006/1/18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收取税务登记证工 京地税票[2004] 2004/4/24
山东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收取〈 鲁财综[2008]49 2008/8/18
天津市物价局天津市财政局关于核定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工 津价费[2006]18 2006/8/1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登记证和发票 鄂国税函[2001] 2001/12/10
黑龙江省物价局关于黑龙江省财政收费票据工本费标准的批 黑价行[2015]10 2015/5/13
关于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等证书工本费收费标准及有关 发改价格[2003] 2003/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