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价格管理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核定省地方税务局直属征收局发票工本费收费标准的函
发文文号: 苏价费函[2003]75号
发文部门: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03-6-11
实施时间: 2003-6-20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苏
阅读人次: 3696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省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申请核准发票工本费收费标准的函》(苏地税函[2003]80号)悉,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发布我省税务系统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苏价费[1994]第14号)的有关规定和你局提供的成本情况,现核定你局直属征收局2003年度发票工本费收费标准(详见附件)。
  请你们加强成本核算,严格控制印制费用,你局直属征收局2004年度发票工本费收费标准请在2003年年底前报省物价局、财政厅核定。
  接文后请及时到省物价局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手续,收费时使用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收费票据,所收资金纳入预算管理。
  本标准自2003年6月20日起执行。
  附件:省地方税务局直属征收局发票工本费收费标准
  二○○三年六月十一日
  附件:
  省地方税务局直属征收局发票工本费收费标准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税务登记证和发票工本费“两费”有 渝国税函[2003] 2003/1/1
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我省新增部分金融保险业冠 粤价函[2012]98 2012/9/1
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免收小型微型企业发票 云地税发[2012] 2012/1/1
青海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收取新版普通发票工本费有关事项的 2010/10/26
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广西地税 2012/9/10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暂停征收发票工本费的紧急通知 青地税函[2012] 2012/7/1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广东省客运限 粤国税函[2012] 2012/12/10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银行代收费业务 京发改[2008]67 2008/4/18
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江西省财政厅关于正式核定新版[0 赣发改收费字[2 2012/5/8
湖北省物价局湖北省财政厅关于核定地方税务发票工本费收 鄂价费[2010]20 2010/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