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征收管理 > 发票管理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核定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发票工本费收费标准的复函
发文文号: 内发改费字[2009]2240号
发文部门: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09-9-28
实施时间: 2009-11-1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内蒙古
阅读人次: 3314
评论人次: 1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申请普通发票工本费收取标准的函》(内国税征函[2008]16号)和《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明确统一发票价格的函》(内地税[2009]34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6号)、《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国家税务局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使用财政票据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1142号)精神,考虑到印制国家指定的普通发票防伪专用纸张和油墨等价格上涨、我区东西跨距较大、发票运输成本较高以及支持地方政府招商引资及时满足企业印制发票等因素,经研究,现将全区国税系统、地税系统普通发票工本费收取标准计算公式及有关事宜函复如下:
  一、全区国税系统、地税系统普通发票工本费收取标准定价权限
  自治区国税局统一管理的发票、自治区地税局统一管理的发票(自治区地税局通用发票17种、企业衔头发票87种),由自治区价格主管部门核定具体收费标准;自治区地税部门由盟市级管理的发票,由各盟市价格主管部门核定具体收费标准。
  二、发票工本费收费的原则
  (一)发票工本费应严格按工本费核定,不得附加任何形式的管理费。
  (二)发票工本费收费原则上以收抵支,所收费用全部上缴各级财政。
  (三)发票工本费计算公式及说明。
  单位发票工本费=(制作成本+运杂费)x(1+损耗率)/印制总数量
  制作成本:按印制合同和印刷费结算发票计算;
  运杂费(运输、仓储保管、劳务费用):以实际发生的费用核算;
  损耗率:不超过10%;
  三、全区国税系统、地税系统普通发票工本费属政府非税收入,全额上缴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和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管理,支出通过批准的预算安排使用。
  四、各级价格、财政部门要按照定价权限,加强对各种类发票收费管理,对不按规定乱收费的,要严肃查处。
  本文件自2009年11月1日起执行。此前有关文件与本文件规定不一致的,以本文件规定为准。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评论 / 法规有奖纠错 评论文责自负,不代表中国会计视野网站及其关联方的任何倾向或立场

旧评论(此处已关闭评论功能):
李煜871012   2011年4月18日
我需要这个条款
相关法规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核定上海市商业零售统一发票工本费 沪地税财[2009] 2009/1/12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取消税务发票工本费的通知 2013/1/1
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免征发票工本费的公告 2013/1/1
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广西地税系统新增 桂价费[2007]53 2007/12/1
湖北省物价局湖北省财政厅关于核定地方税务发票工本费收 鄂价费[2010]20 2010/10/1
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核定省国家税务局部分普通 苏价费函[2006] 2007/1/10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取消发票工本费的公告 2013/1/1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停止收取发票工本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津地税征[2012] 2013/1/1
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税务登记证和发票工本费“两费”有 渝国税函[2003] 2003/1/1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启用发票工本费收入专户的通知 吉地税发[2011] 2011/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