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营业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光大银行长沙支行应收未收利息申请冲减应税营业额问题的批复
发文文号: 湘地税函[2002]121号
发文部门: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2-12-16
实施时间: 2002-12-16
法规类型: 营业税
所属行业: 特定单位
所属区域: 湖南
阅读人次: 2677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光大银行长沙支行:
  你行《关于2002年计划抵扣应收未收利息的报告请示》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银行贷款利息收入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1]38号)的规定,同意你行在2002年以前的应纳税营业额中冲销2000年底以前已缴纳营业税的应收未收利息4399万元。
  你行在冲减应税营业额时,应按照《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银行2000年末应收未收利息冲减应税营业额的通知》(湘地税发[2002]76号)的规定,向省地税直属局申请审核确认。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关于规范储蓄存款利息清单的 内国税所发[200 2000/10/25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中国银行湖南省分行应收未收利息冲 湘地税函[2003] 2003/6/18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对储蓄存款 鲁国税函[2007] 2007/7/31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储蓄利息所得减征个人所得税有关问 深国税告[2007] 2007/8/14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关于修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 内国税所字[200 2002/2/8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农业发展银行湖南省分行应收未收利 湘地税函[2002] 2002/12/16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江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 赣地税发[2001] 2001/4/5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批准中国银行省分行应收未收利息申 湘地税函[2002] 2002/12/9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个人股东帐户资金利息所得征收 京地税个[2000] 2000/1/1
宁波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证券市场个 甬地税一[2008] 2008/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