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消费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贯彻落实调整烟产品消费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川国税函[2009]142号
发文部门: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9-6-1
实施时间: 2009-6-1
法规类型: 消费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四川
阅读人次: 3523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市、州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税务分局: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烟产品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8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卷烟消费税计税依据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71号)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烟类消费品消费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72号)精神,现对认真贯彻落实调整烟产品消费税政策问题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政策落实到位。烟产品消费税政策调整是今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完善税制、增加税收收入的一项重大举措,时间紧、任务重,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周密部署,认真组织实施,采取通知公告等方式加大宣传力度,认真测算政策调整对本地区、本单位税收收入的影响,对有关征管人员,特别是对卷烟生产企业和批发企业的税收管理员要立即组织业务培训,加强新政策的学习,确保政策落实执行到位。各地国税机关务必督促当地卷烟生产企业和批发企业在6月15日前,按新政策申报缴纳5月份烟产品消费税,并保证税款全部征收入库。
  二、由于国家税务总局在6月6日才能完成综合征管系统中新政策的补丁测试工作,为保证企业顺利完成消费税税种登记和申报纳税,各单位要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烟类消费品消费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72号)要求,加强与各市、州烟草公司的协调配合,督促卷烟商业批发企业(名单见附件)在6月8日后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消费税税种登记,督促卷烟生产、批发企业在6月8日后办理5月份消费税纳税申报。
  三、各市、州卷烟商业批发企业消费税纳税地点确定在卷烟商业批发企业所在地。
  附件:四川省卷烟商业批发企业名单
  二〇〇九年六月一日
  附件:
  四川省卷烟商业批发企业名单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关于超豪华小汽车消费税征收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 2016/12/1
关于提高成品油消费税的通知 财税[2014]94号 2014/11/29
海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烟类应税消费品消 琼国税发[2009] 2009/6/2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酒类 皖国税函[2001] 2001/6/12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调整卷烟消费税计价格的通知 川国税函[2003] 2003/1/1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武烟集团增值税消费税税收管理有关 鄂国税函[2006] 2006/9/5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葡萄酒消费 苏国税发[2006] 2006/5/31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成品油消费税 晋国税发[2009] 2009/1/5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关于贯彻总局汽油、柴油消费 鲁国税发[2006] 2006/1/4
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关于对低污染排放小 晋财税字[2000] 2000/7/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