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西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和完善城市维护建设税政策的通知
发文文号: 藏国税发[2009]10号
发文部门: 西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9-1-15
实施时间: 2009-1-15
法规类型: 城市维护建设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西藏
阅读人次: 4340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地(市)国家税务局,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税务局,自治区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和完善城市维护建设税政策的通知》(藏政发[2008]102号,以下简称《通知》)经自治区人民政府第28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扩大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征税范围,实行普遍征收。我区城市维护建设税征税范围不再划定行政区域、区分经济类型, 即将县及县以下的行政区域以及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外籍个人在内的所有缴纳增值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均纳入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征税范围。
  二、统一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公平税收负担。我区城市维护建设税不再划分行政区域统一执行7%的税率。
  三、各级税务机关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组织税务干部学习掌握政策内容,并加强政策的宣传和辅导,做好政策衔接工作;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多种途径宣传解释好城建税新政策的各项规定,落实纳税人公告送达制度,深入细致地做好纳税人辅导工作,让广大纳税人尤其是县及县以下流转税纳税人以及外商企业、外国企业了解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相关政策和征管规定。工作中要注重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政策切实贯彻落实到位。
  二〇〇九年一月十五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山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明确城市维护 鲁财税[2021]20 2021/9/1
浙江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关于确定城市维护 浙财税政[2021] 2021/9/1
云南省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 云税二字[1985] 1985/5/29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供货企业计征城市维护建设税、 津地税流[2004] 2004/3/15
关于撤县建市城市维护建设税适用税率问题的批复 税总函[2015]51 2015/9/23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市维护建设税征收管理有关事项的公 2021/7/14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退 京地税地[2010] 2010/7/1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统一内外资企业和个人城市维护建设 海南省地方税务 2010/11/29
吉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吉林省国家税务局代征城市维 吉国税发[2007] 2007/4/9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对外资企业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 上海市地方税务 2010/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