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企业所得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跨地区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申报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0-1-30
实施时间: 2010-1-30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深圳
阅读人次: 5571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尊敬的纳税人: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21号)第二条的规定,从2009年度汇算清缴开始,我市的跨地区汇总纳税企业在划分各分支机构年度应纳税所得额时,各分支机构的分配比例应采用汇算清缴所属年度的三项因素计算确定。具体通知如下:
  一、汇总纳税企业每年所得税汇算清缴前须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分配比例审核表》。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并录入申报系统后,企业才能进行年度汇算清缴申报。
  二、我局已对《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分配比例审核表》进行简要修改,修改后的审核表既作为企业上年度汇算清缴年度申报时计算企业所得税的依据,同时也作为本年度三、四季度至下年度一、二季度计算分配企业所得税的依据。具体规则详见审核表的填表说明。
  三、由于上述业务规则的变动,我局正在对年度申报系统汇总纳税模块进行修改。因此,汇总纳税企业年度汇算清缴申报推迟到2月20日之后。
  四、为保持2010年一、二季度申报正常进行,我局申报系统已经自动将汇总纳税企业2009年度三、四季度的分配比例有效期截止日从原来的2009年12月31日延长至2010年6月30日。汇总纳税企业一、二季度申报时不需再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分配比例审核表》。
  五、修改后的《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分配比例审核表》及填写说明已在我局网站(http//szds.gov.cn/ )的“下载专区-纳税申报表类-企业所得税”位置更新,供下载。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
  二〇一〇年一月三十日
  附件: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分配比例审核表
相关附件:
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分配比例审核表.xls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省内跨市、县经营 浙江省国家税务 2013/3/25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调整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 鲁国税函[2008] 2008/3/1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招商银行股份有 苏国税函[2007] 2007/4/3
关于调整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汇总纳税范围的通知 国税函[2006]12 2006/12/25
关于调整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和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 国税函[2007]35 2007/3/27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福建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 闽国税发[2008] 2008/4/3
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跨市[地]县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 黑国税发[2008] 2008/1/1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确认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江 赣国税函[2006] 2006/12/31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宁夏回族 宁财[预]发[201 2013/1/1
安徽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关于平安银行股份 皖财税法[2020] 2020/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