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02年度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京国税发[2003]38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3-2-20
实施时间: 2003-2-20
失效时间: 2004-1-1
法规类型: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阅读人次: 3167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各直属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02年度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国税函[2003]102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明确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局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新修订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程规程》(以下简称《规程》),对内要组织好《办法》和《规程》的学习,领会文件精神;对外要强化《办法》的宣传、辅导,结合《通知》内容,编写通俗易懂的宣传材料并下发纳税人,保质保量地做好我市2002年度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
  二、汇算清缴工作结束后,各局应将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汇总表(A类)、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指标分析表(A类)、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汇总表(B类)及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情况汇总表上报市局。
  三、各局要采取措施,提高年度所得税申报率。凡实际参加汇算清缴户数与应参加汇算清缴户数不一致的,在工作总结中要说明情况和原因。
  四、《办法》和《规程》中细化了对总、分机构汇总或合并缴纳所得税的管理,各局要严格按照总局及市局的要求,在2002年度汇算清缴工作中,按时限做好全国统一格式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汇总或合并申报企业所得税证明》的开具和查验工作,执行中发生的问题要及时报告市局。此项工作的完成情况要作为汇算清缴工作总结中的重点内容上报。
  五、对各局2002年度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市局将依据考核办法进行考评,并全市通报。
  2003年2月20日
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自2004年起失效:
标题: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清理北京市国家税务局2003年税收规范性文件结果的通报
文号:京国税函[2004]355号
发文部门: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04-04-20
实施时间:2004-04-20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贵州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 黔地税发[2005] 2005/12/29
湖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做好2009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 湘国税函[2009] 2009/12/24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继续发挥税务师事 豫国税发[2010] 2010/4/9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 苏国税发[2007] 2007/7/1
宁波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2001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若 甬地税一[2001] 2001/1/1
河南省注册税务师协会河南省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关于组织 2010/1/21
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关于个人所得税综合 2023/2/23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2015年度本市个体工商户及个人独资 沪地税函[2015] 2015/12/24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个税年度汇算热点问答[一] 2024/3/26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2006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业 青地税函[2006] 2006/1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