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城镇土地使用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溆浦县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地段等级税额标准和征收范围的复函
发文文号: 湘地税函[2003]64号
发文部门: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3-6-16
实施时间: 2003-7-1
法规类型: 城镇土地使用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南
阅读人次: 2903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溆浦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调整我县城镇土地使用税等级税额标准和征收范围的请示》(溆政[2003]22号)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和《湖南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细则》的规定,现函复如下:
  一、同意你县对城镇土地使用税地段等级税额标准进行调整,分级定额按如下标准执行:
  地段等级    一级  二级  三级 四级 五级  六级
  单位税额(元/M2)2.10  1.60  1.20 0.80 0.40 0.20
  二、同意你县对撤乡建镇的龙潭镇、江口镇、低庄镇、谭家湾镇、双井镇、祖市殿镇、观音阁镇、均坪镇、水东镇、两丫坪镇、黄毛园镇、桥江镇、葛竹坪镇开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三、具体征收范围和地段所适用的等级税额标准,同意按照你县溆政[2003]22号文件所确定的范围和标准执行。
  四、调整方案从2003年7月1日起执行。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津市市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地段等级 湘地税函[2003] 2003/7/1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沅陵县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地段等级 湘地税函[2002] 2003/1/1
青岛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关于贯彻执行省政 青财税[2021]27 2022/1/1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衡阳县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地段等级 湘地税函[2004] 2005/1/1
山西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关于延续城镇土地 晋财税[2022]1号 2022/1/1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芷江县调整土地使用税地段等级税额 湘地税函[2001] 2001/7/1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江华县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地段等级 湘地税函[2002] 2002/10/1
沈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贯彻沈阳市人民政府调整城镇土地使 沈地税发[2006] 2006/9/22
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税 粤财规[2017]4号 2018/1/1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辰溪县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地段等级 湘地税函[2002] 200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