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企业所得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陕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征管范围的补充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陕地税函[2009]33号
发文部门: 陕西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9-3-3
实施时间: 2009-3-3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陕西
阅读人次: 3274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设区市、杨凌地方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各直属机构: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征管范围的补充通知》(国税函[2009]50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进一步明确,请一并执行。我省地方税务机关主管的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向在中国境内不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的,该项所得应扣缴的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由支付该项所得的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主管地方税务机关负责。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致非居民企业纳税人的一封信 2023/4/26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份制企业 皖国税发[2000] 2000/1/1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征管分 天津市国家税务 2010/11/30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非居民享受 鲁国税发[2009] 2009/10/28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非居民企业 津国税函[2010] 2008/1/1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关于加强非居民企业来源于我国利息 穗地税函[2009] 2009/1/8
辽宁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非居民企业 辽国税发[2010] 2010/5/9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关于印发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 穗地税发[2009] 2009/3/27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湖北省非居民企业税收管理办 鄂国税发[2008] 2008/7/1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非居民企业 深地税发[2009] 2009/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