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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02年防汛专用车免征车辆购置税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京国税发[2002]258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2-9-29
实施时间: 2002-9-29
法规类型: 车辆购置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地质勘查业、水利管理业
所属区域: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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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各直属分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02年防汛专用车免征车辆购置税的通知》(财税[2002]99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免税车辆的办理工作,并于次年元月20日前将实际办理免税手续车辆的型号、数量及免税税额上报市局流转税管理处。
  2002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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