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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02年第一批森林消防专用指挥车免征车辆购置税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京国税发[2002]149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2-6-24
实施时间: 2002-6-24
法规类型: 车辆购置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信业
所属区域: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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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各直属分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02年第一批森林消防专用指挥车免征车辆购置税的通知》(财税[2002]83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免税车辆的办理工作,并于次年元月20日前将实际办理免税手续车辆的型号、数量及免税税额上报市局(流转税管理处)。
  2002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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