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退出]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 收费取消项目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已取消涉及出口退税行政审批项目的后续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京国税发[2004]201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4-7-22
实施时间: 2004-7-22
法规类型: 收费取消项目 出口退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阅读人次: 4480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各直属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已取消涉及出口退税行政审批项目的后续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4]77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补充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按照《通知》第一条规定,除对2004年6月底前发《评标结果通知》的项目仍需填报“国际招标的机电产品备案申请”外,京国税[1999]132号第一条第一款停止执行。
  为了配合国税发[2004]64号文件规定的执行,招标单位需在与中标单位签订的供货合同生效后30天内上报根据《评标结果通知》填写的“中标证明通知书”。
  按照《通知》第二条规定,京国税函[2004]7号第二条规定同时停止执行。
  2004年7月22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大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出口退税申报系统升级的紧急通知 2014/6/27
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开展出口退[免]税无纸化管 宁夏回族自治区 2016/7/29
国家税务总局衢州市税务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备案单证 2022/9/1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修订出口退[免]税标准化服务事项的 鲁国税函[2016] 2016/9/30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关于延迟出口退[免]税业务调整 2022/12/26
关于调整出口退[免]税申报办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 2014/1/1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退税若干问题 冀国税发[2001] 2001/4/6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 京国税函[2006] 2006/7/3
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出口企业办理2011年度出口退[免]税 2012/7/1
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征集关税和出口退税政策建议的通知 厦财税[2014]20 2014/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