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用户登录
用户名
密 码
自动登录 
新用户注册  找回密码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独立审计 > 行业管理 > 事务所管理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2009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桂会协[2010]5号
发文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注册会计师协会
发文时间: 2010-1-6
实施时间: 2010-1-6
法规类型: 事务所管理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 广西
阅读人次: 3191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会计师事务所:
  为准确评价我区会计师事务所的综合实力,引导事务所提升专业能力和服务水平,促进我区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按照《广西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办法》(桂会协[2009]61号)要求,我会决定对会计师事务所2009年度各项工作进行综合评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综合评价范围:2009年12月31日前依法设立并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的会计师事务所(包括全区会计师事务所及区外事务所在我区设立的分所)。
  二、综合评价时间:2009年度。
  三、综合评价要求:
  1.各会计师事务所按照综合评价办法的要求,将2009年度的工作对照检查和量化打分,填写《广西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评分表》、《广西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评分汇总表》,并对综合评价项目量化打分依据进行书面说明。
  2.各事务所须上报相关综合评价材料纸质版,经事务所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事务所公章。
  3.综合评价评分表、汇总表以及相关说明材料,请在3月31日前交到我会办公室,愈期不予受理。
  4.综合评价所需表格,请从我会网站下载。
  协会联系电话:0771-5331594,联系人:何莹、黄丽莎。
  广西注册会计师协会
  二○一○年一月六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关于印发《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办法[试行][修订征求意见 会协[2011]35号 2011/6/23
江苏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下发《2014年全省会计师事务所 苏会协[2014]17 2014/3/19
河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2016年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 豫会协[2016]2号 2016/1/11
广西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广西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办 桂会协[2011]47 2011/9/21
广西壮族自治区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2011年度会计师事 桂会协[2012]4号 2012/1/12
广西壮族自治区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2014年度会计师事 桂会协[2015]22 2015/5/12
湖南省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开展2015年资产评估机构综合评价 湘评协[2015]4号 2015/1/22
山西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2010年山西省会计师事务所 晋会协[2010]2号 2010/1/5
福建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2016年会计师事务所省内综 闽注会协[2016] 2016/6/20
天津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2014年资产评估机构综合评 津注协[2014]53 2014/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