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财政法规 > 政府采购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2005年北京市政府采购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京财采购[2005]239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05-3-2
实施时间: 2005-3-2
法规类型: 政府采购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阅读人次: 3455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市属各单位、各区县财政局、市政府采购中心:
  为进一步指导我市政府采购工作,现将《2005年北京市政府采购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附件:2005年北京市政府采购工作要点
  北京市财政局
  二○○五年三月七日
  2005年北京市政府采购工作要点
  2005年,我市政府采购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和北京市九届八次全会精神,按照财政部副部长肖捷在全国政府采购工作会上提出的“五个目标、四项原则和六大任务”的改革思路,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政府采购工作,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为己任,继续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稳步扩大政府采购规模,重点加强规范化管理和基础工作,推动我市政府采购工作迈向新台阶。
  一、采取有效措施,稳步扩大政府采购规模。
  按照2005年全国政府采购规模比2004年增长25%的精神,我市2005年政府采购预算拟安排86亿元。其中,市本级安排55亿元,比2004年增长35%;区县政府采购预算安排31亿元,比2004年增长7%。要严格按照北京市及各区县2005年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执行,凡属于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支出项目,一律纳入政府采购。要通过完善政府采购预算编制管理和科学制定集中采购及限额标准,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要重点加强对潜力较大的工程和服务纳入政府采购的管理。
  二、继续实施规范化管理。
  (一)加强我市制度建设。根据财政部新出台的制度办法、结合我市政府采购工作实际,逐步完善我市政府采购规章制度体系,使各项采购活动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要进一步完善采购程序,加大公开招标采购方式实施力度,严格规范非公开招标方式的审批。进一步强化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完善评审专家库,提高评审工作质量。要认真做好供应商投诉处理工作,降低有效投诉率。
  (二)加大政府采购监督检查力度。对于集中采购机构和采购代理机构,逐步建立起良性竞争、优胜劣汰机制,根据有关规定对其采购程序的执行情况、从业人员素质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不断提高其业务水平;对于定点供应商,建立信息反馈和监督考核机制,促进其认真履行合同,为预算单位提供质优价廉的商品和服务。
  (三)加强对政府采购招标过程的监督。市本级拟对重点政府采购项目,包括政府办实事项目、市财政局作为采购人的项目、采购金额在2000万以上的项目、社会影响较大的项目以及单台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医疗设备,引入公证机制;对其他政府采购项目,要求项目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必须参加项目全过程的监督。同时审计、监察、财政部门依法加强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各区县也要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认真研究监督方式,规范政府采购工作。
  (四)完善政府采购指定媒体管理。05年起取消《北京日报》作为我市政府采购信息公告指定媒体。北京市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的指定媒体为“两网一报”,即《中国财经报》、“中国政府采购网”和“北京市政府采购网”。要严格按照信息公告管理的有关规定发布信息,不断加强透明度建设。
  (五)继续深入推进采购分离工作。尚未完成此项工作的区县要抓紧落实,已完成此项工作的区县要进一步明确职责,逐步建立财政部门、集中采购机构、采购人职责清晰,运转协调的工作机制。
  三、不断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政府采购效率。
  (一)强化服务意识。财政部门要树立服务观念,将管理寓于服务之中,切实提高采购质量、服务水平和工作效率,要为政府采购当事人做好服务工作,把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
  (二)提高采购效率。要进一步梳理程序,减少不必要的管理审批环节和操作程序。要加强网络建设,以信息化建设为支撑,从加强内部管理、规范内部流程入手,逐步实现政府采购项目的申报、批复、执行整个流程都通过网络进行。市本级要在实践中不断完善我市现代车政府采购专库及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一站式办公服务,不断改进工作质量、提高车辆购置效率。各区县也要创造性的开展工作,不断提高采购效率。
  四、夯实基础工作。
  (一)加大宣传力度,通过新闻媒体、创办简报、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向社会各界广泛宣传政府采购改革,主动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
  (二)加大培训力度,举办采购监管人员、采购代理机构及采购人的培训班,通过培训督促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提高相关人员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
  (三)加强调查研究,及时了解改革中的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探索新思路、创新新机制,用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精神努力解决好改革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四)加强队伍建设。要认真执行采购工作人员行为规范,在工作中牢固树立“八种意识”,执行“八不准”,为我市政府采购工作服好务、把好关,树立良好的财政形象。
  五、研究发挥政府采购制度的政策功能。要逐步扩大政府办实事、三农、教育、卫生等项目纳入政府采购的范围,促进首都各项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要加大调研力度,积极研究政府采购如何发挥保护本国企业、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等政策,并在工作中进行大胆的探索和实践。
  六、要继续加强对全市党政机关、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的编制管理,进一步完善网上审批工作。
  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的通知
  京财采购[2005]111号
  各区县财政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属各有关单位,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各区县政府采购中心及采购代理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资源节约活动的通知》,发挥政府机构节能(含节水)的表率作用,现将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根据“积极稳妥、分步实施”的原则,我市2005年在市本级全部预算单位实行,2006年扩大到各区县全面实行。在实施中,各区县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提前执行本相关要求。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五年三月二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政府采购定向支持中小企业有关工作 津财采[2019]1号 2019/1/4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 冀发改招标[201 2016/5/16
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司法厅转发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 陕财办采资[201 2014/12/1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全面试行政府采购供应商网上报名和资格 浙财采监[2010] 2010/10/1
浙江省财政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13年全省政府采购和控购管 浙财办发[2013] 2013/2/22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资格管理有关事宜的通 云财采[2012]12 2012/7/24
江西省财政厅关于省直单位办公自动化设备政府采购第十期 赣财购[2009]31 2009/9/1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省级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工作的 闽财购[2014]27 2014/7/29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编报2009-2010年全 桂财采[2010]2号 2010/1/26
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天津市政府采购监督员管理暂行办 津财采[2005]6号 2005/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