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国家税务局,各直属分局: 北京市商标印刷厂分厂是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发票定点印刷厂。为落实北京市政府中小企业改制的文件精神该厂已改制为北京市兆通票据印务有限公司,经北京市商标印刷厂分厂申请并经市局同意决定:将北京市商标印刷厂分厂国税发票定点印刷许可证更名为北京市兆通票据印务有限公司国税定点印刷许可证。 2001年7月2日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发文文号:京国税发[2007]212号 发文部门: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07-8-6 实施时间:2007-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