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增值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上海大昌行经贸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增值税税率问题的批复
发文文号: 京国税函[2001]238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1-4-19
实施时间: 2001-4-19
法规类型: 增值税
所属行业: 特定单位
所属区域: 北京
阅读人次: 2747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顺义区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上海大昌行经贸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增值税税率问题的请示》收悉。经请示国家税务总局明确,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的属于财税字[1995]52号文件规定范围内的货物,应按13%的税率征收增值税,其进项税额应按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款进行抵扣。
  2001年4月19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转发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娱乐 厦地税发[2011] 2011/8/1
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国家税务局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上市 闽财税[2000]20 2001/1/1
甘肃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 甘地税一[2001] 2001/10/16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对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 内地税字[2001] 2001/10/10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丰县鑫源生物质环保热电有限公司适 苏国税函[2006] 2006/2/9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漳州霖和良坝水电有限公司适用企业 闽国税函[2004] 2004/2/3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富锰渣增值税适用税率的通 桂国税函[2007] 2007/5/1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执行标准有关问 辽地税函[2004] 2004/3/19
绍兴市国家税务局关于上虞杭协热电有限公司适用企业所得 绍市国税外[200 2005/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