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若干执行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京国税[2000]166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0-10-10
实施时间: 2000-10-10
法规类型: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阅读人次: 2222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直属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若干执行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52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具体问题规定如下,请一并依照执行。
  一、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减免税的审批工作应按照《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减免税管理工作的通知》(京国税外[1999]002号)规定的程序办理。对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在正式投产后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减免税申请的,主管税务机关应严格按照上述文件规定的时限和要求,认真审核企业报送的有关资料。在办理正式批复后,应重点做好减免税企业的后期管理,全面掌握企业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对不能满足有关文件规定标准的,应及时作出相应处理。
  二、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在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时以本季度利润弥补以前年度亏损,企业在做季度申报时,应将弥补亏损的具体情况在目前使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局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季度所得税申报表》的有关“备注”栏中作出说明。
  2000年10月10日
相关附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季度申报表.doc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甘肃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政策执行有关问题的通知 2005/12/31
关于中央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国资发评价[200 2004/4/23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全区《会计法》执行 2006/5/12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认真贯彻执行湖南省人民政府颁布的 湘地税发[2004] 2004/3/2
金华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浙江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金地税政[2009] 2009/5/26
广东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部分药品价格 粤价[2010]73号 2010/4/20
金华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税收优惠政策如何执行问题的通 金市地税政[200 2000/10/14
关于执行具体会计准则和《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有关会 财会字[1998]66 1998/1/1
关于部分药品价格执行问题的通知 发改办价格[200 2009/1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