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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调整中省直外贸企业退[免]税管理范围的通知
发文文号: 黑国税函[2003]288号
发文部门: 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3-12-17
实施时间: 2003-12-17
法规类型: 出口退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黑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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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哈尔滨市国家税务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规范国税机构设置的意见》(国税发[2003]180号)精神,省局决定:
  省局进出口税收管理分局自2004年1月1日起更名为省局进出口税收管理处,原来由省局进出口税收管理分局办理的中省直外贸企业退(免)税业务自2004年1月1日起调整到你局办理。
  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
  二OO三年十二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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