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金融证券 > 银行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韩国产业银行取得的贷款利息免征企业所得税问题的批复
发文文号: 苏国税函[2004]126号
发文部门: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4-4-2
实施时间: 2004-4-2
法规类型: 银行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特定单位
所属区域: 江苏
阅读人次: 3259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淮安市国家税务局:
  你局上报的《关于韩国产业银行贷款利息免征预提所得税的请示》(淮国税发[2003]83号)收悉,经请示,总局以国税函[2004]357号批复如下:
  韩国产业银行于2002年9月与江苏韩泰轮胎有限公司签订贷款协议(合同编号:0209100300101),贷款9000万美元,贷款期限为3年。关于韩国产业银行上述贷款取得的利息免征企业所得税问题,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韩两国政府避免双重征税协定有关条文解释的通知》(国税函发〔1994〕687号)第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大韩民国政府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第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同意对韩国产业银行提供上述贷款取得的利息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二○○四年四月二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韩国进出口银行取得的贷款利息免征 苏国税函[2004] 2004/5/19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日本国际协力银行取得的贷款利息免 粤国税函[2005] 2005/6/7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德国投资与开发有限公司取得贷款利 粤国税函[2004] 2004/5/8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日本输出入银行贷款利息免征预提所 苏国税发[2001] 2001/5/25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污染治理专项基金贷款利息应缴纳营 赣地税函[1998] 1998/12/8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日本国际协力银行取得的贷款利息免 苏国税函[2004] 2004/6/8
陕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免征陕西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 陕地税函[2007] 2007/2/27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韩国产业银行取得的贷款利息免征企 粤国税函[2004] 2004/11/27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银行 桂地税发[2001] 2001/5/30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韩国进出口银行从宜来特光电[无锡] 苏国税函[2006] 2006/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