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征收管理 > 代扣代缴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管理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闽国税函[2005]429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5-12-22
实施时间: 2005-12-22
法规类型: 代扣代缴
所属行业: 金融证券、保险业
所属区域: 福建
阅读人次: 5172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设区市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单位: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管理的通知》(财行[2005]365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贯彻意见,请遵照执行,并及时反馈执行中发现的问题。
  一、各主管税务机关必须按照此次通知的要求,严格审核被委托人的资格,对不符合资格要求的,应于2006年1月1日起中止协议,重新选择被委托人。
  二、考虑到税务师事务所既作为被管理者身份从事代理,如果又作为管理者身份从事代征,显然有失公允,因此,各级税务机关不得委托税务师事务所代征税款;对已经委托的,应进行清理纠正。
  三、各主管税务机关必须与被委托人签订代征协议,并注意加强对被委托人的税收业务和法律知识宣传辅导,加强后续管理工作。
  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关于2023年度代扣代收代征税款 国家税务总局青 2024/1/5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支付利息所得税扣缴义务人手续费有 京国税计[2000] 2000/4/20
黑龙江省物价局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新生录取 黑价联[2014]6号 2014/1/15
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国家税务局陕西省地方税务局中国人民 陕财办预[2006] 2006/1/1
关于降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支付手续费的通知 银发[2021]169号 2021/9/30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关于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有 2020/1/1
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关 京财国库[2012] 2012/1/1
关于修改《大连商品交易所结算细则》手续费相关规定的通 大商所发[2017] 2017/9/6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2024年度“三代”税款手续费办 2025/1/2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国家税务局 京国税发[2002] 2002/1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