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综合税收政策 > 地方性综合优惠政策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涉农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情况检查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苏国税发[2004]52号
发文部门: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4-3-29
实施时间: 2004-3-16
法规类型: 地方性综合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农、林、牧、渔业
所属区域: 江苏
阅读人次: 4473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省辖市、苏州工业园区国家税务局,常熟市、张家港保税区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涉农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情况检查的通知》(国税函[2004]380号)转发给你们,并补充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高度重视
  涉农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实,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是促进实现我省富民强省、“两个率先”的基本要求,对于促进农村经济和个体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具有重要意义。全省各级国税机关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总局要求积极组织开展涉农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情况的检查。
  二、精心组织
  各地要认真学习总局文件精神,对照检查内容和工作要求认真抓落实,各省辖市局要在各基层单位自查的基础上,采用集中检查、交叉检查等方式进行检查。省局将适时对各地检查落实情况进行抽查。
  三、及时总结
  各省辖市局要在2004年4月16日前完成涉农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情况的检查,总结报告和统计资料(总局附件1和附件2)由各省辖市局汇总后于2004年4月21日前报省局征管处。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二○○四年三月二十九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 浙地税发[2008] 2008/4/10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对民族 浙国税流[2006] 2006/9/4
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国家税务局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对景 浙财税政字[200 2008/9/2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同意四川天华富邦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川国税函[2007] 2007/4/28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 青地税发[2008] 2008/3/17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增值税若干优惠政策管 豫国税发[2002] 2002/4/1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落实《企业所得税 沪国税函[2015] 2015/12/23
防控疫情税收优惠政策热点问答[第五期] 2020/2/22
宁波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宁波市残疾人就业单位增值税 甬国税发[2007] 2007/8/13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 粤国税函[2008] 2008/1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