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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在全省国税系统开展全员专门业务培训的实施意见
发文文号: 苏国税发[2002]69号
发文部门: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2-4-22
实施时间: 2002-4-22
法规类型: 行业规定 税务内部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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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辖市、常熟市国家税务局,苏州工业园区、张家港保税区国家税务局,省税务学校:
  为了贯彻落实《面向21世纪税务教育改革与发展行动计划》,根据省局全年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今年在全省国税系统开展全员专门业务培训。为了把此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取得实效,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服务税收中心工作、提高税收征管水平为目的,以执法资格认证和专业等级制实施为契机,全面提高国税干部的业务能力和整体素质,促进全员培训、系统学习、终身学习。逐步建立国税学习型系统的培训体制,造就一支适应经济国际化、市场化、信息化对国税工作要求的高素质国税干部队伍。
  二、培训要求
  1、培训对象
  凡全省国税系统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干部均须参加学习培训。
  2、培训内容
  根据征管改革后,专业化分工职能重组的业务需要,全员专门业务培训分征收、管理、稽查、行政、信息技术五个类别的内容进行系统培训。培训教材以省局统一编印或选定的《税收征收》、《税收管理》、《税务稽查》、《行政管理》、《税务系统信息技术应用》为主要教材。各级也可按照“缺什么补什么,需要什么学什么”的要求,增设补充部分培训内容和教材。
  3、培训分类
  按照“干什么学什么”的要求,依据专业化分工和每个干部所从事的工作岗位进行分类,做到人人学习内容、目标、要求明确,人人提高专业技能和水平。
  4、培训方法
  全员专门业务培训采取集中培训和分散自学相结合、网上教学与集中辅导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①集中培训。为了使干部集中精力、集中时间学习培训,各级要根据分级培训的要求,明确培训的时间、任务、目标。全员培训集中学习的时间,处级干部不少于20天、科级干部不少于15天、一般干部不少于10天。省辖市局和县(市)局领导由省局组织培训;省辖市局机关科(处)长、科级分局长由省辖市局组织培训;一般干部由省辖市局或县(市)局组织培训。各省辖市局要根据培训的工作量和条件,明确分级培训的对象,确保人人参加专门业务培训。
  ②网上教学。全员专门业务培训主要依托江苏税务远程教育网进行施教,各单位要充分运用现代化教学手段,根据全员专门业务培训的要求开通远程教育网络。要创造必要的条件,有条件的地区逐步配备投影设备、方便集中网上教学和辅导。要培训网上教学辅导教师,省局将举办一期网上教学辅导教师培训班。各单位都要结合培训工作实际需要,选拔培养一批具有一定理论功底和掌握计算机技术的税收业务骨干作为兼职辅导员,负责网上教学辅导。要注意摸索网上教学规律,帮助学员掌握网上学习方法,培养网上学习习惯,切实提高网上教学的质量和效果。
  ③业余自学。各级要在集中培训的同时,加强对干部业余自学的管理和指导,使业余自学做到有计划、有步骤、有组织、有检查的进行。要根据不同的年龄和学历层次,分类制定自学计划,提出自学要求。对自学有困难的干部要采取一帮一、自学兴趣小组等进行互助,可采取每日一题、每周一考等形式,检查自学效果。努力形成比、学、赶、帮、超的全员学习的浓厚氛围。
  5、培训考试、考核
  为了保证全员参加培训,确保培训质量,提高培训效果,对参训人员实行考试、考核制度。由各省辖市局根据培训的内容和要求制定具体的考试、考核办法。对学完全部课程内容,经考试合格者,视为公务员专门业务培训合格,其考试成绩记载于《公务员培训证书》。要按照谁培训、谁考核的要求,对学员的学习态度、自学情况、学习成绩进行综合评估,并作为年度公务员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对无故不参加全员学习,考试不合格者,在年度公务员考核中不能被评为称职以上等次。
  6、培训考评
  为了保证培训“人员、时间、内容、效果”四落实,检验培训工作质量和效果,省局将对各省辖市局全员专门培训工作进行全面考评。考评采取自评与上级考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主要内容为:领导重视、组织保障、培训计划、参加人员比例、培训措施、培训效果以及执法资格认证考试成绩和专业等级制考试成绩等。各省辖市局要在对县局和分局考评的基础上,于11月底向省局写出全员专门业务培训考核评估报告,省局将组织检查考评。对考评成绩优秀的先进单位将予以通报表彰。
  三、组织领导
  1、各级国税机关领导要高度重视,要把全员专门业务培训工作列入全年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按照分级负责、分层施教的要求,成立专门工作领导班子,负责全员专门业务系统培训的组织领导和具体实施工作。要按照省局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明确分级培训的范围,界定分类培训的对象,制定具体培训计划、落实培训措施、强化培训工作考核、明确领导责任,把全员专门业务系统培训工作落实到基层、落实到实处,确保整个培训工作有领导、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顺利进行。各单位全员专门业务培训计划请在5月20日前上报省局教育处备案。
  2、要深入进行思想发动,使每个国税干部明确全员专门业务培训的目的、意义,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到全员学习培训是做好入世应对工作的需要,是适应新时期国税事业发展的需要,是全面提高干部队伍素质的需要,是对广大国税干部的关心和培养。激发大家参加学习培训的热情,提高学习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3、要教育干部正确处理好工学矛盾。要在保持正常工作秩序、按时完成任务的前提下组织培训和业余自学。对借口学习而影响工作的要给予批评教育,对学习工作两不误,学习刻苦、成绩突出的个人要给予表扬和奖励。
  二○○二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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