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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第一批从事2001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审计业务的税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名单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京地税企[2001]658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1-12-26
实施时间: 2001-12-26
失效时间: 2007-11-28
法规类型: 事务所管理 内部审计 企业所得税 税务代理综合类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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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各分局:
  根据市地税局《关于印发税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从事税务相关审计业务暂行办法的通知》(京地税企〔2000〕498号)文件精神并依照《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对部分税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从事税务相关审计业务进行质量调查工作的通知》(京地税企〔2001〕494号)文件规定,市局对从事2000年度企业所得税代理工作的事务所的代理质量进行了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市局对税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的代理资格进行了重新确认,现将允许从事2001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审核业务的事务所名单给予公布(见附件),被重新确认的事务所只允许从事《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扩大中介机构审核企业所得税范围的通知》(京地税企〔2001〕595号)中第一条第一款至第七款及第十款所规定的审核事项,第八款、第九款所规定审核事项的事务所名单市局将另行明确。
  未参加过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审核业务的事务所,如需从事此项业务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在我国境内依法成立的税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机构及管理制度健全。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记录和信誉,在近三年未发生过工作失误和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没有发生过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三、较全面地掌握税法及有关税收政策规定,能够对企业的纳税情况作出全面、公正的评价。
  四、税务师事务所和会计师事务所中至少有五名熟悉税收相关审计业务的注册税务师人员。
  五、对企业审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应在10人以上,专业助理人员应在20人以上,职业风险基金和事业发展基金在50万元以上;已取得执业证的税务师事务所,其注册税务师应在5人以上。
  六、税务师事务所和会计师事务所自身经营管理不善,财务混乱的,不能从事税前扣除事项的审核工作。
  符合上述条件的事务所请于2002年1月5日前向市地税局报送申请,并提供文件规定相关资料,市地税局将进一步审核确认。
  附件:
  税务师事务所名单:
    1、北京京都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北京鑫共和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3、北京永信和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4、北京新世纪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5、北京泽瑞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6、北京祺顺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7、北京鸿臻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8、北京中瑞德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9、北京中鑫瑞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10、北京中税达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11、北京国嘉一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12、北京中诚恒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13、北京华信诚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14、北京指南针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15、北京金华融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16、北京鑫光华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17、北京中逸捷诚税务师税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18、北京正欣宇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19、北京拓天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北京晓丰恒宏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21、北京君永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22、北京中逸兴盛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3、北京榕根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4、北京中税广通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5、北京安诚信税务师税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26、北京晟安同欣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27、北京华信佳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8、北京中诚平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29、北京洪海明珠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30、北京中伦金瑞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原北京中伦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31、中税税务代理公司
    32、北京京都金信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33、北京天利融合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名单:
    1、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2、北京华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3、北京华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4、北京中燕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5、北京鼎嘉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6、北京高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7、北京京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8、北京正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9、北京中育才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10、北京中全联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11、北京安立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12、北京中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13、北京神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14、北京华颂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15、北京金诚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16、北京京佳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17、北京明光会计师事务所
    18、北京公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19、北京精与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20、北京中达安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21、北京华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22、北京爱思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23、北京鼎新立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24、北京嘉信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25、北京天辰佳翔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6、北京安华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27、北京嘉仁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28、北京希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29、北京正义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30、北京华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31、北京凌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32、北京昊海东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33、北京信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34、北京晶鑫磊会计师事务所
    35、北京京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36、北京瑞文成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37、北京裕中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38、北京万全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39、北京合义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40、北京中兆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41、北京中则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42、北京中仁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43、华寅会计师事务所
    44、中天华正会计师事务所
    45、中科华会计师事务所
    46、中誉会计师事务所
    47、中实会计师事务所
    48、中经会计师事务所
    49、华实会计师事务所
    50、宏大会计师事务所
    51、兴中海会计师事务所
    52、中嘉会计师事务所
    53、北京民青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54、中建华会计师事务所
    55、京洲会计师事务所
    56、新生代会计师事务所
    57、中旭华会计师事务所
    58、海峡会计师事务所
    59、中睿会计师事务所
    60、信诚会计师事务所
    61、中诚信会计师事务所
    62、中磊会计师事务所
    63、中才会计师事务所
    64、中天恒会计师事务所
    65、北京龙洲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66、北京曲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67、北京驰创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68、北京华龙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69、北京数码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70、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71、北京中润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72、北京华安东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73、华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74、北京全企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75、北京中守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76、北京明则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77、北京京懋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78、北京德慧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79、中大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80、中平建会计师事务所
    81、北京中旺新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82、北京中京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83、北京华通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84、北京中威华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85、北京科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废止:
标题: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第一批已清理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文号:京地税法[2007]433号
发文部门: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07-11-28
实施时间:2007-11-28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废止:
标题: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第四批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文号:京地税法[2009]217号
发文部门: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09-8-13
实施时间:2009-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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