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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江西省地方税务局落实“两个减负”优化纳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文号: 赣地税发[2008]80号
发文部门: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8-6-6
实施时间: 2008-6-6
法规类型: 税务内部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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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区)地方税务局,省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现将《江西省地方税务局落实“两个减负”优化纳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八年六月六日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落实“两个减负”优化纳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减轻纳税人不必要的办税负担和基层地税部门额外的工作负担(以下简称“两个减负”)、优化纳税服务,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两个减负”优化纳税服务工作的意见》(国税发〔2007〕106号),结合全省地税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落实“三个服务”,以提高税法遵从度为目的,以优化流程为导向,充分依托信息化手段,切实减轻纳税人和基层地税部门的负担,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努力构建和谐的税收征纳关系,营造良好的地税工作环境。
  二、工作原则
  落实“两个减负”,优化纳税服务工作中要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科学发展原则。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统筹兼顾,正确处理好税收征纳关系,创新征管服务手段,建立“两个减负”的长效机制。
  (二)依法减负原则。严格遵行各项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不能擅自制定违法减负项目,步入为减负而减负的误区。
  (三)管理效能原则。注重节约征纳成本,做到有的放矢,对管理重点和薄弱点,应强化管理;同时,简并一切不利于经济发展、不利于为纳税人和基层地税部门服务的、不必要的、重复的工作流程,提高地税行政管理效能、提高税收征管质量。
  (四)实事求是原则。既要防止消极减负,造成工作重复繁琐、效能低下;也要防止过度减负,造成工作疏于管理、有章不循、有法不依。
  三、工作任务
  开展“两个减负”,优化纳税服务主要有以下工作任务:
  (一)优化办税流程。在不违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前提下,对现有的繁杂、不合理流程进行精简,减少环节、缩短时间、提高效率。办税流程做到职责清晰、衔接顺畅。划分审核审批事项类别,明确各自职责权限,适当下放涉税审核审批权限。根据办税流程的变化,及时修正管理信息系统和规范化业务指导书。
  (二)优化信息系统。进一步优化信息系统程序设计,减少冗余数据,提高系统运行速度;合理配置权限,方便每个层次的地税人员查询数据;利用现有的系统数据,实现有数据源的日常报表和台帐自动生成;根据工作需要,及时完善软件功能;要确保数据录入质量,防止弄虚作假造成数据失真、形成垃圾数据;拓宽系统的应用范围,逐步实现通过系统进行纳税评估、税收管理员日常工作记录、涉税资料电子化管理等功能。
  (三)优化纳税服务。根据征管要求和办税业务工作量,合理设置办税服务厅的窗口数量和办税人员,完善“一窗式”、“一站式”服务内容;创新多元化办税渠道,在试点的基础上,尽快在全省推行网上办税;推行POS机划卡缴税、银行批量扣税,落实简易申报、简并征期制度;落实一次性告知、一次性办结、预约服务、限时服务、延时服务、首问工作责任制等工作承诺;拓宽税收宣传渠道,充分利用地税网站、手机短信、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媒介为纳税人传送税法、答疑解惑。
  (四)规范涉税资料。严格按照“一户式”管理的要求,采集纳税人的各项涉税资料信息,推广征管资料电子化管理软件,做到纳税人涉税资料一次性采集,实现信息共享。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化纳税人向税务机关提供有关审验证件的通知》(国税函〔2007〕149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纳税人财务会计报表报送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5〕20号)要求,不得让纳税人报送国家税收相关法律、法规和总局、省局有关文件规定以外的涉税资料,相同的涉税资料不得要求纳税人重复报送;对纳税人报送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规定条件的涉税资料数据电文,可不再要求报送纸质资料。
  (五)规范报表报送。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清理简并征管业务报表的通知》(国税函〔2006〕1275号)精神,按照“自动生成为主、手工填报为辅”的要求,应用信息化技术手段,逐步减少手工填报的报表数量,实现报表的自动生成、报送。系统能够自动生成或获得数据的报表,不得要求下级部门报送;确因工作需要增加的日常性报表,需报本级主要领导批准后方能增加;确应工作需要增加的临时性、一次性报表,报本级分管领导批准后方能增加。保留合理的、补充必要的、废止过时的、归并重复的报表,尽量减少报表数量。
  (六)规范会议安排。会议实行计划管理制度,计划外会议原则上不安排。会议严格控制数量和规模,减少会议次数,压缩会议规模,缩短会议期限。要改进会议方式,充分利用信息网络召开视频会议,一般不在每月上旬的征收期安排视频会议。
  (七)规范文件处理。减少发文数量,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坚决不发;能通过电话、传真、内部网络解决问题的,不必行文;凡发一次文能解决的事项,决不重复发文;原则上已公开发布的办法、制度、文件,不再照抄照搬层层下发;压缩文件篇幅,文字精练准确、条理清晰、格式规范;文件拟定的措施要注重针对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充分依托网络系统,推广综合办公系统(OA),提高公文处理效率。
  (八)规范干部培训。一是合理安排培训内容,区分培训对象和层次,结合岗位工作实际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培训,因人施教、按需施教;二是合理配置人力资源,发挥所学知识的作用,学以致用、人尽其才;三是合理安排培训时间,统筹好培训内容,长期培训与短期培训相结合,力求提升培训质量。
  (九)加强部门协作。通过办公会、局务会、部门联席会议等形式,加强部门工作的统筹协调。对部门安排的工作,相似相近的统一协调、合并开展,避免重复布置各类会议、考核、评比、检查、调查、报送雷同报表等工作;强化部门协同配合,杜绝工作中产生的脱节、扯皮推诿现象;上级部门要严格控制布置给基层的临时性和突击性工作,减少基层不必要的工作负担;加强与工商、国税等外单位联系,完善信息交换共享机制,减轻基层的信息采集和调查工作负担。
  四、工作步骤
  要以纳税人和基层地税部门关心的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作为突破口,采取“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方法,切实解决纳税人和基层地税部门的各类负担。2008年具体实施步骤如下:
  (一)调查摸底: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问卷调查和组织基层地税部门调研形式,省局汇集整理了各个层面的意见和建议(详见附件1、2),整理出“简并纳税人报送的涉税资料清单”(详见附件3)。
  (二)研究部署:各地要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制定出当地减负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强化“两个减负”工作的工作部署。
  (三)组织实施:组织对各类报表的简并,开发日常业务报表报系统自动生成功能;组织办税流程的优化,减少办税环节,简化办税文书;积极创新服务手段,推广网上办税,切实维护纳税人权益;继续落实总局关于纳税人报送有关审验证件和财务报表的有关规定;精简规范地税会议文件管理等“两个减负”工作的开展。
  (四)检查督导:对开展“两个减负”工作逐项检查,评估工作实效。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级地税部门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两个减负”优化纳税服务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长期性,牢固树立为纳税人服务和为基层服务思想,切实转变工作思路,将其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抓紧抓好。
  (二)精心组织,加强领导。各级地税部门要指定专门部门、专门人员负责“两个减负”工作的安排、指导、协调、督导,严密组织,统筹安排,加强协调,把各阶段工作落到实处。
  (三)分级管理,明确职责。各级地税部门要分工负责,明确职责,整体联动。要对“两个减负”工作加强考核监督,不仅要考核地税内部减负工作落实情况,还要广泛征求纳税人评议意见。对不认真执行“两个减负”工作要求、造成的严重后果的,要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附件:1.“减轻纳税人负担”具体措施明细表(略)
     2.“减轻基层负担”具体措施明细表(略)
     3.简并纳税人报送的涉税资料清单(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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