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企业所得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中国物资储运总公司所属在鄂企业2000年度上交总机构管理费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鄂国税函[2001]23号
发文部门: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1-1-12
实施时间: 2001-1-12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特定单位
所属区域: 湖北
阅读人次: 3001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武汉、襄樊市国家税务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物资储运总公司所属企业2000年度总机构管理费扣除标准的通知》(国税函发[2000]865号)规定,对中国物资储运总公司所属在鄂企业中国物资储运总公司汉口公司、中国物资储运总公司武昌公司、中国物资储运总公司江北公司、中国物资储运总公司武汉机厂、中国物资储运总公司青山材料公司、中国物资储运总公司武汉公司2000年度分别上交的总机构管理费85万元、65万元、65万元、12万元、8万元、3万元,准予税前扣除。对中国物资储运总公司所属在鄂企业超过规定标准上交的管理费,应进行纳税调整。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备案和资产损失 2012/4/1
浙江省民政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国家税务局、浙江省 浙民民[2007]16 2007/8/20
重庆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关于确认重庆市渝 渝财公告[2023] 2023/12/11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中国工商银行广东省分行营业部2003 粤国税函[2005] 2005/6/6
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国家税务局江西省地方税务局江西省民 赣财法[2012]77 2012/10/18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中国银行安徽省分行呆账损失税前扣 皖国税函[2005] 2005/4/20
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国家税务局湖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湖北 鄂财税发[2007] 2007/1/8
江西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益救济 赣财法[2007]44 2007/7/31
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国家税务局福建省地方税务局福建省民 闽财税[2009]26 2009/3/8
关于金融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政策 财税[2015]9号 201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