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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河南省商务厅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农业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产品现代物流项目管理做好项目验收工作地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农业厅 河南省商务厅
发文时间: 2009-11-26
实施时间: 2009-11-26
法规类型: 行业规定
所属行业: 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信业
所属区域: 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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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有关省辖市,中牟县、固始县、项城市商务局、财政局、农业局,有关农产品市场、流通企业:
  为切实做好我省2009年度“双百市场工程”、农产品“农超对接”试点项目及省农产品现代流通网络项目实施及资金管理工作,发挥好建设项目对我省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建设的示范和促进作用,根据相关工作要求,现将2009年河南省农产品现代流通项目验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做好项目验收工作。
  一、 项目验收范围
  1、经省商务厅、省财政厅审核、公示、推荐,商务部、财政部备案,被纳入实施2009年度“双百市场工程”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县乡农贸市场企业承建的农产品市场基础设施和准公益设施建设或改造项目。
  2、经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省农业厅会审、公示、推荐,商务部、财政部核准,被纳入实施2009年度农产品“农超对接”试点项目的大型超市或农产品流通企业实施的农产品冷链、农产品配送中心及基地农产品快速检测、品牌建设项目。
  3、经各地商务、财政部门初审推荐,省商务厅、财政厅及有关专家会审通过并公示确认,纳入河南省农产品现代流通网络建设项目支持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农产品流通企业实施的基础设施、冷链配送等建设和改造升级项目。
  二、 项目验收依据
  (一)“双百市场工程”项目的验收,依照《商务部 财政部关于加快农产品流通网络建设推进“双百市场工程”的通知》(商建发[2009]277号);《商务部关于印发2006年度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建设项目建设标准与验收规范的通知》(商建发[2006]511号);《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双百市场工程”农贸市场建设标准和验收规范的通知》(商建字[2009]88号)及单个项目专业技术标准和本通知要求组织验收。
  (二)农产品“农超对接”项目的验收,依据《商务部、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做好农产品“农超对接”试点工作的通知》(商建发[2009]286号);《鲜活农产品冷链系统、农产品配送中心项目建设内容及标准》;农产品农残快速检测专业技术标准及单个项目专业技术标准和本通知要求组织验收。
  (三)省农产品流通网络建设项目的验收,依据《河南省商务厅 省财政厅关于加强农产品现代流通网络项目建设的通知》(豫商建[2009]70号)并参照国家“双百市场工程”、“农超对接”项目相关验收标准和本通知要求组织项目验收。
  (四)项目实施期限:1、“双百市场工程”项目为2008以来实施至2009年底竣工的建设和改造项目;2、农产品“农超对接”项目为2009年实施并于年底前完工的项目;3、省配套支持的农产品流通网络建设项目为2008年以来实施并于2009年底前完工的建设和改造项目。以上项目均为未享受过中央或省级财政支持。凡未按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实施并完成的项目,不得纳入本次项目验收范围,按照文件规定将不再安排验收和拨付补助资金。
  三、验收原则、方式及重点
  (一)原则: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重质量、讲求实效。
  (二)方式:材料合规性审查与实地核查相结合,引入科学评估机制,保证验收工作的严肃性和科学性。
  (三)重点审查验收项目单位实施项目的建设内容、建设标准、功能要求、建设质量等方面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和技术标准要求;重点审查、确认企业项目投资的真实性、合规性。
  四、验收程序
  企业承建项目竣工并通过专业验收后,按照项目原申报渠道向所在地项目管理部门(即:“双百市场工程”、省农产品现代流通网络项目向当地商务局、财政局;农产品“农超对接”试点项目向当地商务局、财政局、农业局)提出书面验收申请,同时提交项目补助资金拨付申请;各地商务局、财政局、农业局受理申请后,及时会同有关专家组织项目初验工作,并据验收结果提出项目独立验收评估意见;省级商务、财政、农业主管部门组织有关专家对市级初验结果进行审查验收,并将验收结果报商务部、财政部、农业部。经省、市两级验收通过的项目,省财政厅统一拨付项目补助资金。
  五、验收时间
  本次验收工作时间安排,按照完成一批,验收一批,资金拨付一批的程序进行。整体验收时间安排为:从本《通知》下发之日至2010年1月25日结束。分阶段时间安排为:2009年11月30日前,完成省重点支持的农产品流通网络建设项目的验收工作;2009年12月30日前,完成“双百市场工程”项目验收工作;2010年1月25日前,完成农产品“农超对接”项目验收工作。
  六、验收组织机构
  省、市(县)分别成立由商务、财政等部门和纪检、有关专家等组成的联合验收组,负责对我省实施的“双百市场工程”、省农产品流通网络建设项目的验收工作;成立由商务、财政、农业等部门及纪检、有关专家组成的项目验收组,负责对我省实施的农产品“农超对接”试点项目的验收工作。验收组负责人由商务、财政分管领导担任,省级验收组成员由商务部驻郑特派办、省商务厅市场体系建设处、规划财务处、省财政厅服务贸易处(或企业处)及纪检、有关专家组成,验收组成员人数原则上不少于5人,参加项目实地验收人员不得少于3人。办公地点设在省商务厅市场体系建设处。
  项目承办单位所在省辖市(有关县)应成立相应的项目验收领导机构,验收领导机构应由同级商务、财政、农业部门及有关专家组成。办公地点应设在市商务局,参加项目验收人员原则上不少于3人。
  七、申请项目验收的试点单位须提供以下材料,并对所提供材料真实性负责。
  1、项目承办单位向上级商务、财政主管部门提交的项目验收申请;
  2、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组织代码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下同);
  3、自建项目应当提供购置设备签订的合同、记账凭证、款项支付票据、发票复印件(加盖财务专用章);统一招投标项目应当提供项目承包合同、记账凭证、款项支付票据及工程结算发票复印件(加盖财务专用章);
  4、提供项目承建施工、设备安装单位资质证明(加盖公章);
  5、购置设备清单(列明设备名称、型号、数量、价格、制造厂商),冷链系统设备应列明安置的详细地址;
  6、规划、国土、环保、消防等有关部门出具的批准建设文件(批发市场大型基础设施项目和流通企业配送中心项目提供);
  7、项目竣工验收报告或有关部门出具的工程验收报告(或建设部门出具的工程验收备案证明);
  8、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本验收项目资金专项审计报告(附本款第3条要求内容及相关证明);批发市场和大型超市、农产品流通企业需提供上一年度企业财务审计报告。
  9、附:承建项目实物图片。
  八、验收内容
  (一)核查项目承办单位实施项目内容是否符合商务部、财政部、农业部备案项目的建设内容。
  (二)重点核查项目建设是否达到该项目建设标准规定的建设内容、建设标准、功能要求、设施配备、满足使用等要求;
  (三)项目竣工验收报告(凡有规定要求相关部门验收的项目,由相关部门出具);
  (四)核查项目资金使用和财务审计情况;
  (五)材料审查:审查企业申请验收材料是否符合本《通知》第二条有关规定要求,要件是否齐全,项目投资、验收手续是否完备;
  (六)实地验收:重点核查项目承办单位项目实施及建设内容与备案项目内容、实施地点是否一致;设备配置情况;项目建成后用途是否改变等。
  九、验收方式及工作要求
  验收工作采取听取项目单位项目执行情况汇报,材料审查核对,实地查看核验等方式开展。
  市级(含有关县)验收小组要对项目单位承担实施的项目做出初验结论,并形成项目独立验收评估意见,内容包括:验收形式、成员、时间、项目功能、效果及验收结论(包括“通过”、“整改后再验收”和“不通过”三种)、存在的问题及处理意见等,验收意见要求参加验收人员签字。并对项目建成后预期效益进行客观评价。评价包括预期经济效益(预计新增年销售额、出口额、降低农产品流通成本等)和社会效益(预计新增覆盖农户数、带动就业、带动农民增收、提高农产品流通安全、降低流通成本、减少流通损耗等)。
  省验收小组对市(县)验收组初验结果进行查验,形成最终验收,并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商务部、财政部、农业部报送我省项目验收及资金拨付情况,对于通过验收的项目,省财政厅将按照有关程序拨付项目补助资金。
  商务部、财政部、农业部对通过“双百市场工程”、农产品“农超对接”验收的项目进行不定期抽查。省商务厅、省财政厅对通过市级(含有关县)验收的省配套支持的农产品现代流通网络建设项目进行不定期抽查。
  各级商务、财政、农业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全省农产品流通项目建设工作,加强项目管理,保证建设质量;切实做好项目验收工作,确保国家和省支持政策按期全面落实,更好的发挥财政政策对我省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的促进作用。
  项目承办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完善财务制度,确保国家补贴资金的使用符合国家规定,使项目建设发挥更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十、本《通知》由河南省商务厅、财政厅、农业厅负责解释。
  附件:
  附件1 2009年度“双百市场工程”双百项目验收申请表
  附件2 2009年度农产品“农超对接”试点项目验收申请表
  附件3 2009年度“双百市场工程”建设项目资金拨付申请表
  附件4 2009年农产品“农超对接”试点项目资金拨付申请表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相关附件:
附件1 2009年度“双百市场工程”双百项目验收申请表.doc    
附件2 2009年度农产品“农超对接”试点项目验收申请表.doc    
附件3 2009年度“双百市场工程”建设项目资金拨付申请表.doc    
附件4 2009年农产品“农超对接”试点项目资金拨付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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