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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湖北省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做好2009年度资产评估机构会计决算和会费缴纳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鄂评协[2010]7号
发文部门: 湖北省资产评估协会
发文时间: 2010-1-11
实施时间: 2010-1-11
法规类型: 综合管理法规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 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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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资产评估机构:
  为了做好2009年度我省资产评估机构会计决算和会费缴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9年度会计决算报表报送工作
  各评估机构要严格按规定编制会计决算报表,在编报前应对2009年度的财务收支、各项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进行清理核实,扎实、准确、及时地完成2009年度会计决算工作。
  1、各资产评估机构登录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网站进入“行业管理信息平台”—“G平台软件说明”—“财务系统使用说明”,根据 “财务系统说明-机构”安装软件进行有关操作。
  2、软件登陆使用的用户名及密码与上年一致,新设立的资产评估机构和发生密码遗失情况的,请及时与省评协联系注册事宜或获取密码。
  3、中评协行业财务报表汇总系统网上开通时间为2010年1月10日—3月10日,到时财务报表汇总系统将关闭。各资产评估机构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及时、完整报送决算报表。
  4、2009年是行业转型后的第一年,为了更合理汇总财务数据,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对财务软件做了较小改动,在填写报表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1)封面表:单位名称、单位负责人两项内容自动从“注册模块”中读取,不可改写;财务负责人、填报人、电话号码、单位地址允许填写,为必填项。
  (2)编表说明:编表说明要详细填写评估机构相关变更事项、业务收入的主要变化和原因以及需要说明的其他项。
  (3)资产负责表:取消了报表最下方的项目:所长(主任),会计,制表。如报表的钩稽关系有误,即有黄色底色的单元格出现。
  (4)利润及利润分配表:取消了报表最下方项目:所长(主任)、会计、制表;并去除了“补充材料”这部分的内容。
  (5)主营业务收入明细表:改为:“业务收入明细表”:
  1)报表的第二项“其他业务收入”,不能填写,自动为0,且锁定不能修改。2)“土地、房地产”项目不列明细,全部计入评估业务收入范围。3)修改后的“评估业务收入”下,其中:证券业务评估收入及合作项目评估收入只是“评估业务收入”的一部分,没有相加之和的概念。4)“2、咨询服务收入”“3、其他”均是业务收入大项中一部分;(业务收入=评估业务收入+咨询服务收入+其他)
  (6)财务指标分析表:按照“业务收入明细表”修改。
  (7)调整表:本表是为调整财务报表“年初数”设计,参考原利润表的补充材料表,报表的项目和金额由评估机构按照事实情况自行填写,年初数根据明细进行相应的增加和减少。原则上不再手工修改报表的年初数。
  5、会费管理部分,报表今年仍然保留了“调整项”内容,目的就是解决机构的合并、重组过程中机构继承业绩的问题,有则填,并在说明栏中说明情况,没有的机构填“0”,在说明中写清“无”。
  6、本年度无需另报送纸质年度财务决算报表。
  二、2010年会费缴纳工作
  1、根据《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会费管理办法》的规定,各资产评估机构的团体会费按业务收入总和的1%交纳会费;个人会费每人每年交纳1000元;特别团体会员会费的交纳按中评协[2008]234号文执行。
  2、我省资产评估机构按照财政部第22号令规定已全部完成转型,团体会费计算应以会计年度收入总和为计算依据。部分资产评估机构在同一法人主体下还具有房地产、土地等估价资质,若发生会费计算基数差异应做特别事项说明。省评协将对有关评估机构发生的差异情况进行核实。
  3、各资产评估机构应在2010年3月20日之前将团体会费、个人会费通过银行汇入省评协帐户,不得采取个人帐户代汇。
  4、省评协定期通报各机构财务决算上报和交纳会费的情况。
  单位名称:湖北省资产评估协会
  开户银行:武汉市建行东湖支行
  行 号:850283
  银行帐号:42001165018050005030
  联系人(会费管理):吴庆萍 027-87362435
  联系人(软件操作):张 琳 027-87836397
  二〇一〇年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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