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个人所得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国家税务局福建省地方税务局福建省民政厅关于公布2009年度第二批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的通知
发文文号: 闽财税[2009]103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9-11-27
实施时间: 2008-1-1
法规类型: 个人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阅读人次: 4079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市、县(区)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民政局:
  为支持我省社会公益事业发展,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60号文)和闽财税[2009]26号文的有关规定,现将省财政厅、省国家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省民政厅联合审核确认的2009年度第二批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予以公布。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 福建省民政厅
  二OO九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附件:福建省2009年度第二批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
  1、福建省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
  2、福建省儿童基金会
  3、福建省残疾人福利基金会
  4、福建省公安民警英烈基金会
  5、漳州市见义勇为基金会
  6、厦门市老年基金会
  7、厦门市红十字基金会
  8、厦门残疾人福利基金会
  9、泉州市教育基金会
  10、福建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
  11、南平市困难党员帮扶基金会
  12、福建省龙岩市李新炎慈善基金会
  13、福建福光基金会
  14、福建省宏利基金会
  15、福州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16、福建邓子基教育基金会
  17、尚德教育基金会
  18、石狮蔡友玉教育基金会
  19、厦门眼科中心光明基金会
  20、福建石竹慈善基金会
  21、庄希泉基金会
  22、晋江市青阳教育基金会
  23、福建陈燕平慈善基金会
  24、闽都中小银行教育发展基金会
  25、福建省兴业慈善基金会
  26、福建省慈善总会
  27、福州市鼓楼区慈善总会
  28、周宁县慈善总会
  29、泉州市慈善总会
  30、泉州市洛江区慈善会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国家税务局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 渝财税[2011]40 0001/1/1
绍兴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贯彻《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管 绍市国税所[200 2006/1/13
青岛市财政局青岛市国家税务局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关于确认 青财税[2014]19 2014/12/17
湖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关于确认湖北省红 2022/6/10
厦门市民政局关于做好2024年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税前扣除 2024/10/15
河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关于2023年度-202 豫财审批[2023] 2023/12/11
上海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关于上海市2019年 上海市财政局国 2020/6/5
安徽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关于2023年公益性 皖财税法[2023] 2023/9/13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广西壮族 桂财税[2012]75 2012/10/29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 浙地税二[2000] 200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