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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页 > 税费法规 > 个人所得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清理和纠正违反个人所得税法律、法规的政策规定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渝地税发[2001]187号
发文部门: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1-7-4
实施时间: 2001-7-4
法规类型: 个人所得税 征收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重庆
阅读人次: 1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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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自治县、市)地方税务局,市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清理和纠正违反个人所得税法律、法规的政策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1]59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对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进行清理整顿的通知》(渝地税发[2001]147号)要求一并贯彻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清理和纠正违反个人所得税法律、法规的政策规定的通知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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