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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配合做好审计调查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教内电[2009]48号
发文部门: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09-9-7
实施时间: 2009-9-7
法规类型: 政府审计其他规定
所属行业: 教育、文化艺术及广播电影电视业
所属区域: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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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教育局、厅直属中专学校:
  接省政府办公厅通知,审计署京津冀特派办自9月起对我省落实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政策措施情况及效果进行审计调查。去年四季度以来中央新增下达我省的两批投资教育项目作为扩大内需社会事业类项目的重要组成部分,也在本次审计调查之列。目前,审计组对我省新增中央投资教育项目的审计调查工作已经开始,近期将分赴各地全面开展检查。为了配合审计组做好相关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这次审计调查既是对各地贯彻落实中央政策的检查,也是对各级政府投资管理能力和水平的检查。审计调查结果直接影响我省对中央资金的后续争取工作。各地、各校要充分认识这次审计调查工作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周密部署,确保审计调查工作顺利进行。
  二、认真准备,积极配合
  各地、各校要认真做好审计组进点前及工作中的各项准备工作。一要选派一名责任心强、业务熟练的单位(或学校)负责人担任联络员,并全程陪同审计组开展实地检查;二要按审计组工作要求,落实专人及时提供真实、完整的审计调查资料;三要为审计组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积极配合审计组开展审计调查工作;四要就审计调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加强与审计组的沟通、交流,确保解释清楚、理解到位。
  三、开展自查,抓紧整改
  各地、各校要在所辖范围内迅速开展一次全面细致的自查自纠工作。要认真对照以前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重点加强对项目建设进度、资金使用管理、工程质量安全、配套资金落实和项目实施成效等关键环节的检查,并及时对检查结果进行梳理总结,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抓紧整改落实。各地、各校要根据本次自查自纠情况撰写自查报告,并于9月12日前报送省教育厅计财处。
  联系人:汪庆忠,联系电话(传真):0551-2831884
  安徽省教育厅
  二00九年九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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