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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大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开通出口退税网上申报的通知
发文文号: 大国税发[2004]206号
发文部门: 大连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4-11-1
实施时间: 2004-11-1
法规类型: 纳税申报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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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市(县)国税局、直属税务分局:
  随着我国新《外贸法》的颁布施行,需办理出口退税业务的纳税人户数呈快速增长态势,为进一步方便我市办理出口退税业务的纳税人,同时减轻税务部门的工作压力,提高服务水平,市局组织开发了基于因特网应用的《出口退税远程申报系统》,供全市办理出口退税的纳税人(包括外贸企业及生产企业)免费使用,纳税服务热线12366提供免费电话咨询。《出口退税远程申报系统》的启用将对推进我市电子政务建设,提高城市服务功能,优化我市的投资软环境建设起到积极的推进作用。定于2004年11月1日正式启动系统运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出口退税远程申报方法简介
  系统的组成分为税务局端及纳税人端两部分。税务局端系统主要负责审核业务的处理及信息提供,每天凌晨2时至6时由后台系统自动更新远程系统的数据环境,保持与实际退税审核系统同步。纳税人端除了原有《出口退税申报系统》进行本地数据采集处理外,采用零客户端方式,即采用IE浏览器上因特网即可。办理出口退税的办税员须具备基本计算机操作知识,可进行基本的网上操作。
  (一)目前的《出口退税远程申报系统》主要实现如下功能
  1、出口退税预申报及预审核功能
  纳税人可以通过互联网络进行出口退税的预申报,由《出口退税远程申报系统》完成申报数据的预审核工作,并将审核结果自动反馈,系统完全自动响应,无需退税部门税务人员干预。
  2、实现出口退税相关数据查询及下载功能。
  纳税人可通过该系统进行审核相关数据查询及下载,特别是系统还提供了针对外贸企业的认证发票电子信息的下载功能,随总局金税三期整合推行计划的实施,纳税人可直接取得截至到前日的认证发票电子信息,导入《出口退税申报系统》,以减少数据采集量,确保数据的准确性,有效提高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申报工作效率。
  (二)《出口退税远程申报系统》功能发展
  随着中国数字签名法的实施,以及出口退税改革整体思路的不断延伸,在出口退税审核中将更加注重执法部门电子底账的法律效力,通过现代化手段提高税务机关的控管能力,更好地方便纳税人,提高办税效率,在经过一定时期的应用磨合之后,将启用出口退税远程正式申报功能、单证出具预审功能、办税情况查询等其他业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纳税人进行网上申报的基本步骤
  (一)纳税人须取得出口退税远程申报的密码
  《出口退税远程申报系统》通过企业海关代码(或纳税人识别号)及密码进行网上的身份认证,纳税人须妥善保管密码不被别人窃取,以防止企业经营信息的泄漏。远程申报的密码由市局统一管理并提供给纳税人,具体方式如下:
  1、新办出口退税企业在办理出口退税认定(登记)时在市局进出口处取得。
  2、为方便纳税人尽快启用系统,已办理出口退税认定的企业按照公布的系统启动时间在退税认定中确定的银行账号的后8位作为该用户的远程申报密码(例如:退税认定中企业银行账号为1234567890112233,密码为90112233)用户须尽快完成密码的修改,自行妥善保管。为确保网上信息安全,保护纳税人利益,全市出口退税企业须在2004年12月1日零时前,完成密码修改工作,逾期没有修改的,由系统对其网上用户账号自动锁定。
  3、若发生上述账号被锁定的或发生密码遗忘,纳税人须持出口退税认定表到市局进出口处再次申请,为确保纳税人信息安全,税务部门不得根据企业电话通知等方式,重新设置密码。
  (二)纳税人须取得新版出口退税申报系统
  新版出口退税申报系统指《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6.1版》及以上版本、《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4.1版》及以上版本。纳税人可通过全国出口退税技术支持网站——中国出口退税咨询网()或大连市国税局金贝(www.dl-n-tax.gov.cn)网免费下载。
  (三)纳税人安装并使用新申报系统
  按照系统升级要求安装新申报系统并进行相关升级数据处理。使用新系统进行相关退税资料的数据采集,并形成预申报数据。
  (四)纳税人进行远程申报及查询下载
  纳税人可随时通过互联网登录我局金贝网站,进入“办税大厅”后再点击“退税申报”,经身份认证,进入《出口退税远程申报系统》,提交申报数据,由《出口退税远程申报系统》自动预审;纳税人可即时或随后再次进入《出口退税远程申报系统》,查询下载申报数据审核结果及其他信息。
  纳税人根据申报数据审核结果进行调整,按规定持有关退税凭证、退税报表及电子数据到所属退税部门进行出口退税正式申报。
  三、系统运行维护与技术支持
  征管处负责:通过12366热线服务,接收纳税人相关咨询;对于无法解释的问题,按技术操作和退税业务分类征询信息中心和进出口处解决。
  信息中心负责:信息中心负责对合作开发公司的项目管理,保证根据后续业务需求变化及时进行系统调整;负责日常数据传输及系统异常问题处理,保障相关网站、系统的正常运转;安排系统开发人员对征管处12366热线服务人员进行相关业务培训,并在2004年内派专人驻12366热线服务站辅导服务人员接收相关咨询;对征管处12366热线服务人员征询技术问题做相应解决;对各基层分局提出的技术问题做相应解决。
  进出口处负责:根据实际业务需求变化及纳税人应用反馈,及时提出系统优化调整的要求,提交信息中心进行技术解决;对征管处12366热线服务人员征询业务问题做相应解决。
  基层国税局退税部门负责:做好面向纳税人的宣传工作,本着纳税人自愿的原则,引导纳税人采用更先进的手段改善申报工作,推动网上申报的发展,但不得以网上申报开通为由,向纳税人收取培训费用,拒绝接受纳税人前台预申报。
  面向纳税人的《出口退税远程申报系统》免费咨询:由12366热线服务站负责。纳税人可直接拨打12366提问。
  关于《出口退税远程申报系统》的操作详细步骤及相关技术支持内容参见附件《出口退税远程申报系统操作手册》。
  附件:《出口退税远程申报系统操作手册》
  二○○四年十一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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