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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中共上海市委宣传部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就业促进工作的宣传提纲》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沪委宣[2003]79号
发文部门: 其他地方机构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时间: 2003-3-10
实施时间: 2003-3-10
法规类型: 就业及下岗再就业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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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本市各区县委办党委宣传部(处)、各区县劳动保障局、各主要新闻单位:
  2002年9月,党中央、国务院召开全国再就业工作会议,全面分析了当前就业和再就业工作面临的形势,明确了做好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再就业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本市就业促进工作,市委、市政府日前颁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就业促进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从明确再就业工作目标和责任、完善落实就业促进和扶持政策、规范劳动力市场秩序、强化就业培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加强劳动力的宏观调控等六大方面对推进本市就业促进工作做了具体部署。认真贯彻落实《通知》要求,对促进本市就业和再就业工作,解决当前突出的就业问题,具有重要意义。为做好有关政策的宣传工作,我们编写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就业促进工作的宣传提纲》,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就业促进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切实加强宣传工作。就业是民生之本。扩大就业,促进再就业,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有力体现,关系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关系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关系国家的长治久安,不仅是重大的经济问题,也是重大的政治问题。各新闻单位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中央领导同志在全国再就业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和《通知》精神,运用多种宣传手段,采取各种宣传方法,把有关政策原原本本地告诉广大群众。要通俗易懂地做好政策解释工作,使各项政策深入人心,促进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各新闻媒体要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加大就业促进工作新闻宣传的力度。报刊、电台、电视台和新闻网站等都要精心组织安排,制定报道计划,坚持“三贴近”,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认真宣传党和政府的有关方针、政策,重点是进一步加强就业政策的宣传力度。要根据促进就业工作的需要,开设有关职业技能培训、就业指导、职业介绍等栏目,有重点的开展面向“4050”人员和青年求职人员的宣传活动,并提供一定的公益广告,让政府促进就业的举措众所周知。在坚持正面宣传的同时,各新闻媒体还要对促进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落实情况进行舆论监督,为促进就业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充分发挥劳动保障宣传渠道和宣传资源的作用,利用各级劳动保障服务窗口,加强对促进就业工作的宣传;要在相关的劳动保障报刊、杂志和社区政策宣传栏开辟促进就业的专栏,广泛宣传促进就业的政策和办事程序;同时,加强与各新闻媒体的联系,积极配合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新闻宣传。
  三、突出宣传重点,提高宣传效果。市委、市政府颁布的《通知》,紧密联系上海实际,明确了做好本市促进就业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是今后一个时期指导上海促进就业工作的重要文件。各新闻单位要集中力量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力求使《通知》内容家喻户晓。
  各新闻单位要结合对《通知》的宣传,重点宣传好本市促进就业工作的重大举措和取得的成绩,如:建立促进就业的政府责任体系,实施净增就业岗位计划、实施“4050”工程、完善开业指导服务,营造良好创业环境,建设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强化职业技能培训和实施青年职业见习计划等。
  要积极宣传《通知》中促进就业的新政策、新措施,如建立促进就业的责任考核体系、推进政府采购项目与促进就业相结合、建立城乡一体化的促进就业机制、实施职业技能振兴计划以及鼓励失业、协保人员开业的有关税费优惠政策等。
  对本市就业和再就业中积极创业的先进典型和促进就业工作的优秀典范,要进行深入宣传和报道,全方位展现他们的风采。通过宣传他们自立自强,艰苦创业,以及无私奉献,服务社会的先进事迹,发挥榜样效应,积极引导本市失业、协保人员增强信心,克服困难,实现再就业,着力营造就业促进工作的良好社会环境。
  附件:进一步做好本市就业促进工作的宣传提纲
  二○○三年三月十日
  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就业促进工作的宣传提纲
  扩大就业,促进再就业,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和重大的政治任务,也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加快经济结构调整的必然要求,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维护社会稳定的前提,也是缓解就业压力、解决当前突出矛盾的当务之急。
  为便于做好对本市就业促进工作的宣传解释,现就有关问题分述如下:
  一、促进就业是事关全局的战略任务
  就业是民生之本,这是全国再就业工作会议和党的十六大对促进就业重要性的高度概括。促进就业,关系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关系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关系国家的长治久安,不仅是重大的经济问题,也是重大的政治问题。千方百计解决好群众的就业问题,就是为人民办实事,就是贯彻“三个代表”要求的重要实践。坚持通过发展和改革的办法促进就业,正确处理发展经济、经济结构调整、深化改革、城乡经济协调发展、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和扩大就业的关系。
  二、近年来上海促进就业工作取得的主要成绩
  上海市委、市政府对促进就业工作高度重视,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政策措施。经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本市的促进就业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绩。
  (一)探索建立了促进就业的政府责任体系
  市场经济条件下,任何政府都必然会将创造岗位、促进就业作为社会经济发展的主要目标。上海市委、市政府在多年建设“再就业工程”的基础上,从2000年起就以净增就业岗位为主要内容,致力于建立一个促进就业的政府责任体系。2000-2002年,“净增10万就业岗位”计划连续三年被列入市府实事工程,通过一手抓就业岗位的开发,一手抓控制就业岗位的流失,在全市方方面面的共同努力下,连续三年都顺利完成了市府实事工程,三年共累计净增就业岗位35.09万个,其中非公经济组织成为净增就业岗位的主体,本市的失业、协保人员成为净增岗位的最大受益者。净增就业岗位计划的实施,不仅有效缓解了本市的就业总量矛盾,而且对提升政府形象、增强社会成员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度和凝聚力、维护社会稳定,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市场化就业机制基本形成
  上海从1996年开始实施再就业工程,到2001年实现“下岗与失业”的并轨,再就业服务中心基本结束历史使命。五年来,上海累计有近百万下岗职工进出再就业服务中心,顺利完成了因产业结构调整和国有企业深化改革而带来的大规模劳动力结构调整。劳动者按照《劳动法》要求进出企业的渠道已经疏通,能进能出的市场化就业机制基本形成。同时,就业服务体系的建设和完善,也为劳动者走向市场提供了有力的支撑。经过多年的努力,上海已经形成了一个比较健全的,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展相适应的劳动力市场体系,市场对劳动力资源的基础性配置作用开始得到发挥。
  (三)积极推行灵活多样的就业形式
  本市一直把推进灵活就业作为促进就业的重要方面,推出了一系列的政策措施,许多方面在全国具有首创意义,并已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上海从1997年引进“非正规就业”概念,并结合上海转轨时期的特点予以改造和创新,规范了非正规就业从业范围,组建社区服务载体开展日常管理,制定了免费培训、参加基本社会保险、减免税费、提供小额贷款担保等配套政策,并为业主提供开业指导等服务,创造了非正规就业的“上海模式”。到2002年底,全市共有非正规劳动组织1.69万户,已吸纳从业人员20多万人,其中70%为困难的失业人员、下岗协保人员。
  ·推进非全日制用工(小时工)。在最低工资、社会保险和劳动关系等方面进行突破和创新,2001年市人大通过的《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又重点加入关于非全日制劳动关系的调整条款,使非全日制用工有了法律的保障。
  培育发展劳务输出机构。用人单位与劳务型公司签订“劳务协议”,劳务型公司与劳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帮助缴纳社会保险,以适应单位临时性、灵活性生产任务等用工需要。
  出台自由职业者个人缴费政策,将各类形式的自由职业者纳入全市社会保险体系,目前共有14万人参加自由职业者缴费。
  实践证明,灵活就业形式已逐步成为市场经济条件下拓展就业的重要形式。
  (四)初步营造了良好的创业环境
  实施“4050”工程。“4050”工程是上海市委、市政府推出的针对女40周岁、男50周岁以上的就业困难群体度身定制就业岗位的专项工程。它通过政府搭台、各方参与,采取“五人运作体系”的模式,即通过项目开发运作链上的设计人、招标人、出资人、执行人和评估监理人,按照市场化、社会化的方式实施“4050”工程,为困难群体创造就业机会,体现了政府通过构建服务“平台”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实现“多赢”格局的操作思路。到2002年底,累计启动“4050”项目1500多个,解决“4050”人员5万多人就业。
  完善开业指导服务。开展开业指导的目的,是鼓励有潜质的失业人员、协保人员在解决自身就业的同时,带动他人就业,发挥就业的倍增效应。上海1999年起开始举办开业培训班;2000年又发起成立了“上海市开业指导专家志愿服务团”,依托社会资源力量,免费提供开业策划、项目论证、市场分析、投资评估、信贷融资、经营诊断等多方面的指导和服务。同时,还推出了促进就业专项资金为开业贷款提供担保的政策。
  到2002年年底,累计有2.08万人参加各类开业培训班;“开业指导专家志愿服务团”已招募了503名专家志愿者和31个团体单位,累计开展专场指导400多场;促进就业专项资金累计为开业贷款提供担保4800万元。
  (五)建立了困难群体就业保障机制
  本市在1998年就开创了专门针对就业困难人员的公益性劳动组织,通过政府购买“保洁、保绿、保安、保养”等公益性岗位的工作机制,改消极的救助性补贴为积极的岗位性补贴,就地安排他们从事公益性劳动,实现对就业困难群体的托底安置。2002年,本市又推出了对就业困难人员的“双向承诺”制度,即政府部门承诺安置就业、就业困难人员承诺服从安排。政府还通过网络系统,对此实施全过程跟踪服务和动态管理。目前,全市经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100%得到了妥善安置。
  (六)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
  上海从90年代初开始,大力加强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的建设,到目前为止,已初步形成“三级机构、四级网络”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全市共有市、区县、街道三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300多家,这些机构标识统一、布点合理、功能齐全,坚持全免费服务,积极为广大失业、协保人员提供职业介绍、职业指导、职业培训、失业保险、托底安置等“一站式”就业服务。
  2002年,本市又在各居委聘用了一支3500人的就业援助员队伍,构建社区就业服务平台,就业援助员既做“政府的代言人”,又做“百姓的代言人”,在社区一线从事劳动保障政策宣传、调查研究、提供劳动者维权途径、配合做好开发岗位等援助工作。
  (七)市场化的职业培训机制不断完善
  近几年,上海积极实施并不断完善政府购买培训成果的市场化运作模式,将培训与市场需求更紧密地结合起来,并完善了社会化的开放式实训基地,着手引进国内外一流培训认证机构,通过标准题库、规范考核、证书创新等手段,提升培训水准,确保培训质量。目前进入网络服务平台的机构已有400多家。从1998到2001年,上海已完成培训60多万人,培训后就业率稳定在60%以上。2002年,又完成培训20.1万人,其中中高层次培训占29.2%。
  (八)实施青年“职业见习”计划
  上海青年就业问题已日益成为就业矛盾的重点之一。青年就业的主要难点在于他们缺少包括适应新产业发展的专业技能、职业经历和敬业精神等方面在内的综合职业素质。有鉴于此,2002年起上海推出“职业见习”计划,让青年失业人员到见习基地进行3-6个月、最长不超过1年的岗位实践,提高青年的专业技能,丰富其工作经历,切实提升其就业能力。政府对见习个人、见习基地以适当补偿,并购买综合保险。目前,上海共有4700多名青年参加近200家单位的职业见习计划活动,1000多名见习者已结束见习走向新的工作岗位。
  三、影响上海就业形势的不利因素
  虽然本市在促进就业工作上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就业矛盾仍然是上海社会经济发展中所面临的主要障碍,上海的就业形势依然严峻,主要表现在:
  (一)城镇登记失业率不断攀升
  从90年代中期起,上海的城镇登记失业率逐年攀升,到2002年末,登记失业人数达28.8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约为4.8%,总量矛盾仍然突出。
  (二)国有单位调整尚未完全到位
  一些优势行业为应对入世挑战已开始实施新的减员计划;新一轮的城市建设和环境治理需要再关停和搬迁一批企业,面临人员的分流和重新安置;事业单位的改革正在启动,人员分流难度更大。
  (三)劳动力的整体素质不能适应新型产业体系的需求
  当前上海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中40%为初中以下文化程度,中高级技术工人占从业人员的比重仅为10%,持有学历和技能双证书的劳动者更少,劳动力结构性矛盾非常突出。因此,未来几年至少有100万城镇劳动力需要进行新一轮的职业培训。
  (四)离土农民日益成为就业难点
  根据中央对未来上海建成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定位,上海城乡一体化步伐进一步加快,城乡之间的二元结构和发展鸿沟正在迅速消失,适应郊区城市化要求的劳动力结构调整全面展开,离土农民日益成为新的就业难点。
  (五)择业观念仍有待调整
  劳动者的就业观念虽有很大转变,但仍需不断调整,以适应劳动力市场的变化趋势,特别是部分青年失业人员,在择业方面好高骛远,求职的主动性不够,对收入的要求过高,造成难以在劳动力市场上找到合适的岗位。
  四、做好当前上海促进就业工作的有利条件
  (一)上海市委、市政府对促进就业的重视
  党的十六大报告提出把增加就业作为宏观调控的主要目标之一;全国再就业工作会议对促进就业作了系统的阐述,促进就业的重要性日益体现。上海市委市府一贯高度重视促进就业工作,促进就业已成为上海社会经济发展的主要目标,全社会齐心协力促进就业的氛围已初步形成,市委八届二次会议也对2003年的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作出了新的部署,这些都为本市做好促进就业工作提供了坚强后盾和强大动力。
  特别是市委市府研究制定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就业促进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提出了适合上海特点的二十三条政策措施,覆盖面广、含金量高、操作性强,如建立促进就业的责任考核体系、推进政府采购项目与促进就业相结合、建立城乡一体化的促进就业机制以及有关的税费优惠政策等,是今后若干时期内指导上海促进就业工作的重要文件,必将对上海的促进就业工作产生深远而重大的影响,也必将推动上海促进就业工作跨上新的台阶。所以,加强对《通知》有关精神和内容的宣传,是当前开展促进就业宣传工作的重点,要力求使《通知》内容家喻户晓。
  (二)上海连续多年保持了良好的宏观经济走势
  上海的GDP增长连续几年保持在10%以上,实现了连续多年的快速健康发展,为就业岗位的增加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申博的成功也必将促进上海产业结构的进一步调整和第三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目前上海市第三产业从业人员比重已达到50%,预计2010年将达到60%,这将为本市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
  (三)建成了相对完善的就业服务体系和社会保障体系
  近几年,本市加强了劳动力市场的建设,初步形成了包含职业介绍、职业培训、岗位开发、开业指导等内容,与市场化就业相匹配的就业服务体系。就业市场化、保障社会化的理念已经被全社会普遍接受。与此同时,上海已经建立起相对完善和社会化程度较高的基本社会保险体系。
  (四)促进就业工作已积累了丰富经验
  为应对产业结构调整和国有企业深化改革带来的大规模劳动力结构调整,上海在促进就业方面进行了大量的探索,如1996年在全国率先实施再就业工程;2000年,探索建立促进就业的政府责任体系;2001年,实施扶助困难群体就业的“4050”工程;2002年推出职业见习计划等等,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为今后促进就业工作的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五)劳动者的就业观念日益转变
  随着再就业工程的不断推进和职业指导力度的逐步加大,就业市场化、保障社会化的理念已经被全社会普遍接受,劳动者的就业观念发生了重大变化,市场竞争就业的理念开始深入人心。
  针对上述情况,今后几年,上海促进就业工作的主要任务是积极贯彻全国再就业工作会议的文件精神,落实促进就业的各项政策措施,实施技能振兴计划,进一步完善公共就业服务,积极营造具有上海特色的创业环境,努力缓解本市严峻的就业形势,为上海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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