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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吉林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关于印发吉林省社会保险系统“争三好、比贡献”建设和谐社保学习教育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文号: 吉社保[2007]7号
发文部门: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07-2-2
实施时间: 2007-3-5
失效时间: 2007-6-30
法规类型: 社会保障 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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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县(市)社会保险局:
  现将《吉林省社会保险系统“争三好、比贡献”建设和谐社保学习教育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望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吉林省社会保险系统“争三好、比贡献”建设和谐社保学习教育活动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领导对社会保险工作的批示和王珉书记在深圳市委书记李鸿忠同志讲话摘要上的批语精神,不断提高职工队伍的整体素质,提升经办能力,促进和谐社保建设,开创社会保险工作新局面,省局决定,在全系统进一步深入开展以征好、管好、用好社会保险基金,为全省社保事业多做贡献为主要内容的“争三好、比贡献”,建设和谐社保学习教育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学习教育活动要以省委省政府领导批示精神为指导,以创新为动力,以征好、管好、用好社保基金,为社保发展多做贡献为主要内容,以进一步实行规范化管理、提升经办能力、巩固社会保险工作成果、构建和谐社保为目标,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工作热情,使全体干部职工在精神上要有新状态,在工作上要有新作为,在能力上要有新提高,努力营造一个刻苦学习、恪尽职守、团结和谐、奋发工作、风清气正的工作氛围。
  二、参加范围及时间
  学习教育活动的参加范围包括,全省社保系统全体工作人员。时间从2007年3月5日开始至2007年6月底结束。
  三、活动内容和目标
  开展“争三好,比贡献”学习教育活动,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省委、省政府领导的批示和批语,结合本岗位工作实际和个人思想实际,认真回顾社会保险事业十几年来的发展史和个人成长史,通过对比,深刻反思近年来自己为社保发展做了些什么?在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荣辱观、权利观、地位观、利益观等方面还存在那些问题?开展以“争三好、比贡献”,促社保和谐发展我该怎么办为主要内容的大讨论。通过学教活动,要树立团队精神,增强集体荣誉感,把个人利益与社保发展紧密联系,提倡多讲奉献,少讲索取,积极促进和谐社保的构建步伐。
  通过此次学习教育活动的开展,使全体职工做到四个增强:在思想上,要增强危机感和紧迫感,树立多想事、能干事、干成事的正气,营造比干劲、创一流、多奉献的整体氛围,推动全系统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在工作上,要增强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尽职尽责,早日达到“一岗精、两岗通、三岗懂”的标准,认真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在作风上,要增强求真务实,严谨高效的意识,做到和谐共事,踏实肯干,自觉维护社保良好的整体形象,营造团结和谐,风正气顺人和的整体氛围;在执行政策上,要增强法制、政策观念,认真学习、严格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使全体职工都能做到常记自身之责,常想工作之事,常思工作之策,常谋发展之计。
  四、活动方法和阶段性任务安排
  此次学习教育活动以各级社保局为单位,省局学习教育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全系统的学习教育活动。各级社保局要集中时间,集中精力,认真组织,深入开展学习教育活动。整个活动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学习教育讨论(2007年3月5日-4月15日)
  按照《方案》要求,各级社保局要认真组织职工有重点地开展学习教育活动。
  1、学习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学习问答》。
  2、学习胡锦涛同志关于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讲话,深刻领会“八荣八耻”的精神实质。
  3、学习胡锦涛同志在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领会总书记“倡导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的深刻内涵。
  4、学习《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学习读本及《新党章学习问答》。
  5、学习王珉书记、李斌副省长对社保工作的重要批示。
  6、学习王珉书记在深圳市委书记李鸿忠同志讲话摘要上的批语。即“十要十不要”:要执政为民,不要以权谋私;要求真务实,不要虚假浮夸;要顾全大局,不要本位主义;要谦虚谨慎,不要忘乎所以;要淡薄名利,不要跑官要官;要举贤荐能,不要妒贤忌能;要公正团结,不要拉帮结伙;要开诚布公,不要挟嫌诬陷;要和谐友爱,不要人为纷争;要遵纪守法,不要违法乱纪。
  7、学习省局领导在省局机关加强自身建设,开创机关工作新局面动员大会上的讲话。
  8、学习《吉林省社会保险系统工作人员行为规范》、《吉林省社会保险系统工作人员八条禁令》、《吉林省社会保险系统文明服务用语》以及省局和本单位制定的有关制度规定。
  9、学习系统先进模范人物的事迹。
  各级社保局要按规定的学习内容,采取集中与自学相结合等多种形式组织好学习。在广泛学习的基础上,认真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开展讨论。通过学习讨论,使广大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到开展“争三好、比贡献”学习教育活动的重要意义,自觉积极地参加学习教育活动。在此基础上,各级社保局要邀请专家、学者进行理论辅导,省局将组织全系统以“争三好、比贡献,促社保和谐发展”为主题的演讲比赛(具体方案另行通知),并在《吉林社会保险信息》设立专栏随时介绍和通报活动开展情况,以推动学习教育活动扎实有效地开展。
  第二阶段:查摆问题自我剖析(2007年4月15日-5月15日)
  各级社保局要结合学习教育活动中查摆发现的问题,认真组织职工开展“管好、用好、征好社保基金,我们做得怎么样?”、“实现‘争三好、比贡献’我们怎么办?”,“我为实现‘争三好、比贡献’做什么?”,“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社会保险如何更好发挥作用,谋求新发展?”的大讨论。在此基础上,组织职工联系自己的思想和工作实际,通过回顾社保的发展史和个人的成长史,查找自己在执行政策、思想观念、价值取向、精神状态、工作态度、工作能力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自我剖析,深刻查找原因。具体做到六个结合:
  一是结合加强经办能力建设,认真分析查找在“征好、管好、用好”社保基金的各个环节还存在哪些问题?在基金财务制度方面是否存在执行不严格的问题?在业务流程执行中是否存在不规范问题?在内部监控制度执行方面还有那些不完善的问题。各级社保局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要站在全局的高度深刻反思严重影响和制约社保事业的问题,切实引起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
  二是结合社保近些年取得的成绩,对照个人做的怎么样。从我省实现了拖欠变确保,积累少变多,指标后变前的三个根本性转变(在全国创造了许多第一,连续两年获得全国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经办管理先进单位,实现了三个一百亿,省局党组获得了省直机关创一流业绩领导班子,省局被国家人事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授予“全国劳动和社会保障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省局机关被省委、省政府授予“省级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以及各级社保局近几年所获得的表彰、奖励等,对比荣誉查自身,每位职工都要结合自身的工作岗位、工作职责,深刻反思自己做的怎么样?贡献有多大?是否做到了一心一意想工作,尽心尽力干事业?
  三是结合王珉书记提出的“十要十不要”认真反思自己在党性观念、党性修养、工作意识上,是否顾大局、识整体、开拓进取;是否真正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是否做到了堂堂正正做人,老老实实干事。
  四是结合个人的成长进步和思想认识,深刻反思自己在工作态度、工作能力、事业心、责任感等方面还存在哪些问题?是否做到了在工作中埋头苦干没有怨言,自觉奉献,不求索取?是否做到了多想事、能干事、干成事。
  五是结合系统内部风正、气顺、人和的良好氛围,认真检查自身在维护社保整体利益和形象、维护本单位和系统团结统一方面做得怎么样?是否存在不利于团结、影响和谐的问题?是否珍惜来之不易的良好局面。
  六是结合福利待遇和社保社会地位的逐步提高,深刻反思自己所得到的和做出的贡献是否相匹配?是否做到了把个人利益和社保事业联系在一起?是否能正确对待职务的晋升、正确看待荣誉和奖励?是否做到知足常乐,心态平和。
  在查摆剖析中,各级社保局要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谈心活动,交流思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每位职工都要写出不低于2000字的书面发言提纲,在发言交流中,要讲心里话,讲真话,讲实在话,做到人人要讲,人人要比,人人要评。在此基础上,各社保局要按照优秀、合格、不合格等次,采取不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民主测评,评议结果要进行公示,不合格票超过三分之一比例的职工要继续进行学习教育,提高认识,进行补课后再测评。
  第三阶段:整改完善提高(2007年5月15日-6月10日)
  各级社保局要对查摆出的问题,进行归纳整理,根据普遍存在的共性问题和个人的具体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措施,确定整改重点,明确整改方向,限期进行整改。通过这次学习教育活动促使每位职工都能进一步激发工作热情和进取精神,从我做起,从点滴做起,改变积极性不高,讲代价,要待遇,懒散松懈的倾向。不断增强责任意识、和谐意识、奉献意识。加强个人修养,树正气、知荣辱,努力促进同志之间的和谐,部室之间的和谐,上下级之间的和谐,构建人人创和谐、人人促和谐的生动局面。在全系统形成思想意识先进、精神状态良好、政治敏感性强、工作作风扎实的浓厚氛围,为构建和谐社保,促进社保事业可持续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第四阶段:总结验收(2007年6月10日-6月30日)
  为确保“争三好、比贡献”学习教育活动的顺利开展,学习教育活动领导小组要认真按照《方案》要求对各级社保局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检查验收工作主要围绕各级社保局的具体活动方案和各阶段计划要求,目标落实情况。具体包括:有无具体方案,学习内容是否完整,学习形式是否有效,学习时间是否得到保证,有无学习记录,学习笔记等。同时对活动开展的广泛性、严肃性、真实性和深入程度也要进行检查验收,对没有按《方案》要求开展活动或没有达到要求的社保局进行通报批评,进行重新补课。各级社保局要将活动方案和活动开展情况报省局活动办公室。办公室将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和通报。
  五、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争三好、比贡献”学习教育活动的组织领导,省局成立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系统工会、纪检监察、人事教育、办公室、调研室、培训中心等部门参加,办公室设在省局系统工会。
  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于洪才
  副组长:王明海、白永发、王艳秋、朱新海
  成 员:王玉娥、王显林、宋桂萍、梁新华、胡增善、李云福、曹文彬、陈长春、崔希海、各市(州)社保局长
  活动办公室:
  主 任:白永发
  副主任:梁新华
  成 员:胡增善、李云福、曹文彬、陈长春、崔希海、林震、姜大明、张鲁光、刘管江、王宇、于丽新、王巍
  六、几点要求
  (一)各级社保局领导班子对“争三好、比贡献”学习教育活动要给予高度重视,深刻理解其重要意义。要从社保长远发展的大局出发,加强领导,纳入日程,切实将活动开展地扎实有效,达到最佳效果,实现预定的目标。
  (二)各级社保局要制定具体活动方案,搞好思想发动,使全体职工提高认识,积极踊跃参加学习教育活动,认真回顾深刻反思自身存在的差距,按照《方案》要求结合实际抓好落实,要学出信心,比出干劲,真正达到学习目的。
  (三)各级社保局要把“争三好、比贡献”学习教育活动与“练成多面手,争做明白人”一岗多能学习竞赛活动结合起来,使全体职工更多地成为“多面手、明白人”,优质高效的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四)要正确处理工作与活动的关系,科学地安排学习活动时间,做到工作学习两不误、两促进,通过学习教育活动的开展,保证各项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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