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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大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2007年度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的通知
发文文号: 大国税发[2007]69号
发文部门: 大连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7-4-10
实施时间: 2007-4-10
失效时间: 2011-8-22
法规类型: 外商投资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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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市(县)国税局,直属税务分局:
  为进一步做好2007年度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工作,现将联合年检有关事项及要求明确如下:
  一、年检范围
  凡于2006年12月31日前在我市登记注册的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商独资及外商投资企业在连设立的经营性分支机构,外国(地区)企业承包工程、承包管理企业,均属联合年检范围。
  二、年检时间
  2007年3月1日至6月30日为外资企业年检时间。4月16日至5月25日为联合年检各部门集中办公时间。
  三、今年年检的特点
  1.所有参加今年年检的企业,都要先登录商务部“全国外商投资企业网上联合年检”系统(网址:www.lhnj.gov.cn)和国家工商总局“外商投资企业网上年检系统”(网址:wznj.saic.gov.cn)进行网上申报,填报相关报表。在七部门初审通过后,下载打印《联合年检报告书》。
  2.年检企业在网上年检通过后,既可以到主管国税机关办理年检,也可以到指定地点办理。
  四、年检企业需提交的资料
  (一)在商务部网站(分支机构在工商总局网站)打印的联合年检报告书原件二份(企业、税务机关各留存一份);
  (二)税务登记证副本;
  (三)营业执照副本;
  五、年检地址及时间安排
  4月16日 旅顺口区黄金山大酒店,电话:86636888转
  4月17日 庄河市丽苑宾馆,电话:89706167。
  4月18日 瓦房店宾馆,电话:85609188。
  4月19日 普兰店市发国大酒店,电话:83183333。
  4月23日至24日 在保税区管委会一楼大厅,电话:87319943。
  4月25日至26日 在开发区管委会一楼东厅,电话:87613937。
  4月27日 金州宾馆,电话87692172。
  5月8日至5月25日 在市工商局一楼大厅,电话:84312999转
  六、年检工作人员安排
  在大连市工商局一楼大厅联合年检工作由3名工作人员(市局征管处1人,中山、西岗、沙河口、甘井子、园区、直属分局轮流各出2人)负责,其它地区由当地主管局派人负责联合年检工作。长海县所属的外商投资企业到大连市工商局一楼大厅参加联合年检。
  市内征收局参加联合年检的时间如下:
  中山局:2007年5月8日至5月10日;
  西岗局:2007年5月11日至5月15日(不含周六、周日);
  沙河口:2007年5月16日至5月17日;
  甘井子:2007年5月18日至5月21日(不含周六、周日);
  园区局:2007年5月22日至5月23日;
  直属局:2007年5月24日至5月25日;
  七、年检工作要求
  (一)做好宣传准备工作。加强联合年检工作人员的服务
  意识,要详细告知每一户外商投资企业关于年检的工作要求,为企业提供规范、优质的服务,确保零投诉。
  (二)提高认识。网上年检是2007年外资企业年检的一项新工作,是纳税人进行联合年检的一项基础工作,各单位要提高认识,把网上年检当成税务窗口的一项工作,切实做好。要保证网上年检随到随审,年检企业当天上的年检资料要当天审核完毕。
  (三)提高联合年检参检率。各局要充分重视,发挥联合年检工作在改善投资软环境、贯彻属地管辖、掌握税源情况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切实通过联合年检验证工作达到控管目的。市局将对各局参检率予以通报,并对未参检的企业进行抽样调查。对未在4月16日至5月25内进行联合年检的企业,各分局要告知企业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补检。
  (四)严格审核年检企业资料。在年检过程中,各单位要加强对税务登记副本发证日期和工商执照内容的审查,对发证日期在2006年10月25日以前的企业,应要求其先换发税务登记证,然后进行年检;同时,要严格审核年检企业的工商执照内容与税务登记证内容是否一致,对不一致企业,应责成其先办理税务变更手续,然后再进行年检。对年检验证合格企业,在其税务登记证副本上加盖验讫章;对年检验证不合格企业,责令其改正,企业改正后,经审核合格,在其税务登记证副本上加盖验讫章。对未参加年检企业,各分局要继续抓紧督办,积极采取措施逐一调查,并严格按照征管法有关规定处理;对被认定免予年检的企业,市局届时将下发名单给各分局。
  (五)及时汇总各种资料,保证信息录入完整。各局要随时掌握联合年检工作的进度,争取在5月25日前全部完成年检工作。对年检合格企业所提交的材料要及时汇总。并将企业年检信息及时、准确录入年检系统中。
  (六)要做好年检企业网上年检电子数据的利用工作。2007年外资企业网上年检,年检企业共计向我们提供了十三类各种报表,这些数据资料对我们加强税收征管工作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各单位一定要将这些“宝贵”资料利用好、保管好,对年检企业上报资料中与我们掌握资料不符,要及时落实,保证CTAIS系统中的信息准确完整。年检结束后,市局将对年检数据与CTAIS系统的数据进行比对核实。并以此作为征管考核的一项内容。
  (七)各单位务必于2007年4月12日前,将年检人员、负责人姓名、科室、联系电话等内容通过FTP(上传/征管处/联合登记中心/2007年外资年检)上报征管处。
  (八)按时上报各种表报。联合年检结束后,各分局于5月30日前报送联合年检工作总结以及附表1、附表2;在7月10日报送附表1、附表2、附表3以及补检情况说明。
  附表(略):
  1.2007年度外商投资企业年检情况统计表
  2.2007年度外商投资企业年检未参检企业名单
  3.2007年度外商投资企业年检参检人员名单
  二OO七年四月十日

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大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 部分条款失效废止 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发文文号:大连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1]18号
发文部门:大连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1-8-22
实施时间:2011-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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