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财政法规 >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对家禽业减免部分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意见的通知
发文文号: 青政办[2005]178号
发文部门: 青海省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05-12-23
实施时间: 2005-11-1
失效时间: 2006-6-30
法规类型: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行政性收费项目 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农、林、牧、渔业
所属区域: 青海
阅读人次: 4722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对家禽业减免部分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青海省财政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对家禽业减免部分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意见
  2005年12月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对家禽业减免部分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财综明电〔2005〕2号)精神,为应对高致病性禽流感对我省家禽业造成的影响,扶持家禽业发展,现就家禽养殖、加工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和养殖农户减免部分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提出如下意见:
  一、自2005年11月1日起至2006年6月30日止,对我省家禽养殖、加工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和养殖农户通过公路、铁路、水路运输的禽类及其产品全额免收公路货运附加费;全额免收地方水利建设基金(含防洪保安基金、防洪保安资金)和地方教育附加;对出口的禽类及其产品全额免收出入境检验检疫费;全额免收畜禽及畜禽产品防疫检疫费、集贸市场管理费、个体工商户管理费、排污费和车辆通行费。
  二、自2005年11月1日至本通知发布期间,家禽养殖、加工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和养殖农户已按规定缴纳的基金和收费,不再退付。
  三、因减免上述基金和收费而减少的收入,主要由有关部门和单位调减支出项目自行消化,各级财政原则上不予补助。对因减免畜禽及畜禽产品防疫检疫费而减少的收入,由省级财政部门根据实际给予适当补助,以确保畜禽防疫检疫机制的正常运转。
  四、对家禽养殖、加工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和养殖农户减免部分基金和收费,是国家为扶持家禽业发展而采取的一项重要措施,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切实抓好落实工作,坚决取消各种乱收费养殖、加工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和养殖农户收取消毒费、扑杀费,坚决纠正违规收取免疫费、检疫费、重复检疫和重复收费以及只收费不服务的行为。
  五、各州(地、市)人民政府和省级各有关部门要对本地区、本系统减免部分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不按规定落实减免政策的,要进行严肃处理,并于2006年5月1日前将贯彻落实的情况,包括减免的基金和收费项目、预计减免金额等以书面形式报送省财政厅和省发展改革委。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岳阳鸿仪实业有限公司房产税城镇土 湘地税函[2003] 2003/7/1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合肥伊利乳业有限责任公司减免城镇 皖地税审批[200 2006/10/20
厦门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受理新办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有关问 厦国税函[2005] 2005/5/8
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减免受“非典”疫情影响比较严重的行业 津财综[2003]19 2003/5/30
海南省国家税务局海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 琼国税发[2009] 2009/2/23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家禽行 赣国税发[2006] 2006/1/27
金华市地方税务局关于给予金华市步云机电有限公司等447户 2010/5/12
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修改《河南省地方税务局财产行为税 河南省地方税务 2014/1/21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减免企业所得税和 浙地税发[1994] 1994/1/1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契税减免 内地税发[2008] 2008/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