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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03年自治区劳动保障监察和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文文号: 新劳社函字[2003]67号
发文部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发文时间: 2003-3-5
实施时间: 2003-3-5
法规类型: 社会保障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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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地、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现将《2003年自治区劳动保障监察和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二○○三年三月五日
  2003年自治区劳动保障监察和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工作要点
  2003年自治区劳动保障监察和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工作总体要求是:以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高举维权和维护企业与社会稳定的旗帜,认真贯彻全国和自治区劳动保障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劳动保障中心工作,进一步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建立健全基金监管制度,改进监督管理方式,规范基金运作程序,防范基金运作风险,确保基金安全完整,切实维护劳动者和参保对象的合法权益。
  一、工作重点
  1、重点检查两个确保落实情况,纠正和查处企业恶意拖欠、克扣职工工资等行为。加强对用人单位,尤其是使用农民工较多的用人单位支付工资情况的监控,从源头上遏制因拖欠工资而引发的上访和突发事件。
  2、规范劳动力市场秩序。认真贯彻国务院《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和《劳动力市场管理规定》(劳动保障部10号令),开展禁止使用童工和查处各类非法职业中介组织活动的专项检查。
  3、做好七部门《通知》的贯彻落实工作。推动各地建立部门合作机制,进一步确立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社会保障基金监管主体地位。抓好贯彻落实《通知》联系城市试点工作,培植典型,总结经验,以点带面,推动基金监管工作的深入发展。
  4、结合劳动保障信息网络工程,研究社会保障基金非现场监督指标体系和评估办法,规范社会保障基金现场监督工作程序,做好联系城市开展非现场监督和现场监督检查的指导工作,逐步完善非现场监督体系和现场监督工作程序。
  5、加强队伍建设。指导地、州、市建立基金监管机构,配备具有法律、金融、财会知识的人员充实基金监管工作,同时,指导县(市、区)普遍建立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充实监察人员。
  二、目标任务
  1、推行监察登记制度和责任制,每个专职监察员年巡视监察用人单位不少于50户,全区全年检查用人单位1.86万户。认真受理群众举报案件,切实履行法定职责,结案率不低于95%。
  2、继续强化劳动保障监察年审工作,3月底前完成全区年审工作,年审率力争达到90%,年审质量和实效在上年基础上进一步提高。
  3、继续开展企业年金规范管理工作,在去年摸底调查企业年金规模的基础上,建立企业年金统计制度,规范企业年金统计工作。
  4、组织开展社会保险征缴稽核工作,并对稽核质量进行检查评估。
  5、会同财政等有关部门规范基金银行开户,清理多头开户问题,组织各地做好账户归并及管理工作。
  6、配合审计部门做好社会保险基金和中央下拨社会保障资金的专项审计工作。
  7、配合有关部门适时开展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基金管理情况的检查。
  8、做好定点联系城市个人账户基金监管工作。
  三、主要措施
  1、提高劳动保障监察人员和基金监管人员的素质。按照《社会保险审计检查证管理工作规程》和《审计检查证发放办法》,组织基金监管人员和社保经办机构稽核人员参加劳动保障部统一闭卷考试,统一颁发审计检查证的考前培训。同时,举办劳动保障监察员和劳动保障法律监督员培训班,建立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和工会、妇联组织相互协调配合工作机制。
  2、加强基金监管制度建设。认真贯彻执行即将下发的《自治区社会保险基金行政监督办法实施细则》和《自治区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案件处理办法》,积极筹建由劳动保障、财政、民政、审计等政府部门和用人单位代表,有关专家学者组成的各级社会保障基金监督委员会,协调、指导基金监管工作。
  3、督促指导各地公布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电话,建立全区社会保险基金举报电话网络。对各项基金检查的数据,要进行统计归类,逐步建立基金监督数据库。
  4、严格依法行政,强化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工作程序教育,保证执法主体的合法性,把握好立案、调查取证、听证、作出处罚决定、告知、送达、执行、结案归档等各个环节,合理使用自由裁量权,防止出现行政不作为现象,减少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5、转变观念,改进作风,树立劳动保障工作大局观念和服务意识。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和基金监管机构的党风廉政建设,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开展劳动保障监察“三优”文明窗口单位和“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创建活动,端正服务态度,改进工作作风,树立劳动保障监察和基金监管机构良好的社会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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