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财政法规 > 财政补贴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农牧水利处关于编报2007年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建设补助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文号: 新水农牧函[2007]23号
发文部门: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07-11-2
实施时间: 2007-11-2
法规类型: 财政补贴
所属行业: 农、林、牧、渔业
所属区域: 新疆
阅读人次: 3104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伊犁州、各地州(市)水利局:
  根据财政部印发的《财政部关于拨付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设施建设补助专项资金的通知》(财农[2007]230号),中央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设施建设补助专项资金已经拨付自治区财政,现将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实施方案的编报要求
  为保证项目实施方案编制的质量,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各地州县(市)水利部门尽快组织本地有关县(市)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必须按照《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补助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编制提纲》编制,项目内容要与所申报的《小型农田水利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农业财政专项资金(水利)管理标准文本》内容基本一致。
  项目实施方案要依据中央补助资金额度(见附表)编制,中央补助资金控制在项目总投资的50%以内,其余50%以上投资由地、县、乡和农民自筹,其中农民投资投劳必须要占一定比例。有条件的县(市)可以增加自筹资金额度。
  二、项目报送审批要求
  各项目县(市)要在2007年11月25日前编制完成项目实施方案,由地(州)水利局备案(地州不再进行审查)后报送自治区水利厅农牧水利处7套,水利厅组织专家审查后,下达实施方案批复文件。
  项目县(市)收到实施方案批复后,方可依据实施方案内容及要求组织实施项目建设。
  联系人:阿吉古丽
  联系电话:0991-5816028
  传真:0991-5816028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农牧水利处
  二○○七年十一月二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宁波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征集水利建设专项资金若干问题的通 甬地税一[2004] 2005/1/1
金华市地方税务局关于给予金华市步云机电有限公司等447户 2010/5/12
金华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建设专项资金征集工 金市地税规费[2 2004/6/1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转发省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地方水利建 皖地税[2000]12 2000/5/24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农牧水利处关于印发自治区小型农 2006/3/23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公开征求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水利建设 2014/12/26
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重大水利工程 湘财农[2015]25 2015/12/8
舟山市财政局舟山市水利水务围垦局关于印发舟山市市级水 舟财农[2015]49 2015/9/22
丽水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做好市本级水利建设专项资金减免审 丽地税规[2005] 2005/10/17
温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2011年度温州市区水利建设专项资金 2012/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