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个人所得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工资、薪金所得费用扣除标准提高后个人所得税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5-12-28
实施时间: 2005-12-28
法规类型: 个人所得税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上海
阅读人次: 3554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对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政策衔接问题(国税发[2005]196号)予以了明确,即:2005年12月31日(含)前,纳税人实际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无论税款是否在2006年1月1日以后入库,均应适用原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自2006年1月1日起,纳税人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应适用新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每月1600元,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为尽快落实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现将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06年1月1日起,工资薪金所得的费用扣除标准调整后,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申报方式、申报期限仍按税法规定办理,即:2006年1月份办理2005年12月份的纳税申报,2006年2月份办理2006年1月份的纳税申报。
  二、实行个人所得税网上电子申报方式的扣缴义务人,所使用的代扣代缴申报软件在2006年2月份办理纳税申报时,按新的费用扣除标准自动升级更新。
  三、实行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软盘申报方式的扣缴义务人,自2006年1月26日起,可从上海财税网站(www.csj.sh.gov.cn)的“网上办事/税务网上办事”栏目中下载,或到主管税务机关的纳税服务大厅拷贝按新的费用扣除标准升级后的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软盘申报软件。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二○○五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财政部海洋石油税务管理局关于对外国石油公司与我国公司 [1989]国税油政 1989/8/28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股权转 沪地税所二[200 2006/10/24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对企业资产评估增值转增资本征收个 川地税函[2003] 2003/6/2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安徽省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暂 皖地税[2001]15 2001/8/1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玉环县地方税务局有关个人所得税政 浙地税函[2003] 2003/11/12
关于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涉及有关政策问题的公告 财政部税务总局 2019/1/1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琼地税发[2003] 2003/6/15
陕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有企业职 陕地税发[2000] 2000/6/2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2006年个人所得税专项检查的通 冀地税函[2006] 2006/2/19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 琼地税发[1999] 1999/5/26